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515.要考虑的第三点是,没有悔改,这种悔罪能不能存在?在灵界,我问过许多确认归算基督功德信仰的人,他们是否有过任何悔罪。他们回答说:“为什么悔罪?我们从小就坚信基督通过祂的受难除去了我们一切的罪。悔罪与这种信仰不符;因为悔罪就是人把自己扔进地狱,折磨自己的良心;而他知道,他已经被救赎了,因而从地狱中解脱出来,从而免受伤害或一切危险。”对此,他们补充说,这种悔罪的律法或教义纯粹是虚构的东西,用来代替圣言经常提到和吩咐的悔改;尽管当那些对福音知之甚少的简单人听到或想到地狱的折磨时,他们或许会有某种情绪。他们还说,从他们幼年时就深深印在他们脑海里的福音安慰,已经彻底除去了悔罪,以至于一提到它,他们心里就发笑。他们说,地狱已经不能吓唬他们了,就像维苏威或埃特纳火山的大火不能吓唬华沙或维也纳的居民;阿拉伯沙漠中的蜥蜴和毒蛇,或鞑靼森林里的老虎和狮子不能吓唬那些在某个欧洲城市生活在安全、宁静和平安中的人一样。神的愤怒无法激起他们的恐惧或悔恨,就像波斯国王的愤怒无法激起宾夕法尼亚居民的恐惧一样。
这些话和我自己对他们的传统学问或教会传统的理性思考使我确信,除非悔罪是下文所描述的悔改,否则它只不过是想象力的怪胎或虚构物。改革宗用悔罪代替悔改,是为了他们可以与罗马天主教徒分离,因为罗马天主教徒坚持悔改,同时坚持仁爱。当他们后来确立唯信称义的教义时,他们声称他们做出这种改变的原因是,有功德意味的人自己的某种东西会通过悔改,就像通过仁爱一样进入他的信仰,并玷污或抹黑它。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