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484.读了前面(TCR 464节)从名为《协和信条》的神学著作中引用的摘录,然后读了此处和其它地方从圣言引用的一些经文后,谁看不出这些摘录的空洞(我真不愿说愚蠢)?如果这是真的,如那本书所教导的一样,即: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难道一个人不会认为,宗教,即行善,不就是一句空话吗?没有宗教的教会不就像包着树干的树皮,只适合烧掉吗?此外,他会认为,如果教会实际上不存在,因为宗教不存在,那么天堂和地狱不就是教会的牧师和领袖们用来诱骗普通人,把自己提升到更高荣誉而编造的寓言吗?这就是许多人口中的可憎说法的源头,即:“谁能行善,或谁能凭自己获得信仰?”因此,他们无视这些事,或说不再关注信仰和善行,活得像异教徒。
但我的朋友,要避恶行善,全心、全灵魂地信靠主,主就会爱你,赐给你去遵行的爱和去相信的信仰。然后,你就会出于爱而行善,出于信仰,即信靠而相信。如果你坚持这样做,那么一种相互和永恒的结合就会实现;这就是救赎本身,也是永生。人若不凭赋予他的力量行善,凭自己的心智或聪明信靠主,不就成了旷野和沙漠,或完全就像干地,不吸收雨水,反而吐出雨水,或像沙地平原,有羊却没有牧场吗?他就会像干涸的源泉,或像因河道堵塞而停滞不前的死水,或像既没有庄稼也没有水的家园,除非一个人速速逃离这个地方,到别处寻找可居住的住所,否则他必因饥渴而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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