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22

22.属世人凭自己的

22.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完全不能发现,神是自我或自身,是独一的,首先的,被称为存在和出现本身,是拥有存在和出现的一切的源头;事实上,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只能理解属于自然的东西,这符合他理性的根本性质,因为从婴儿和儿童时期开始,就没有其它东西进入他的理性。但由于人被造是为了他既是属世的,也可以成为属灵的,因为他死后会继续活着,就在属灵人当中,在他们的世界,所以神提供了圣言,祂在圣言中不仅揭示了祂自己,还揭示了有一个天堂,有一个地狱,每个人都将照着自己的生活和信仰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活到永远。此外,神在圣言中揭示了祂是自有的或存在,是自存的自我或自身和独一的,因而是首先的或始,一切事物的源头。

凭这一启示,属世人能把自己提升到自然之上,因而提升到他自己之上,也能看到诸如属于神的那类事物,但只能仿佛从远处看到,尽管神离每个人都很近,因为神以其本质而在他里面。祂因在人里面,故离那些爱祂的人非常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是爱祂的;这些人可以说看到祂。什么叫信仰,不就是属灵地看到神存在吗?什么叫照祂的诫命生活,不就是在行为上承认救赎和永生来自祂吗?但那些信仰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也就是说,是纯粹的知识,因而生活是属世的之人,的确看到神,但却从远处看到,并且只有在谈论祂时才看到。这两类人之间的区别就像那些站在清晰的光中看到旁边的人并触摸他们的人,和那些站在浓雾中分不清人、树或石头的人之间的区别。

或者,这种区别就像那些在高山上的城市里四处走动,与同胞交谈的人,和那些从山上往下看,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人、野兽还是雕像的人之间的区别。事实上,这种区别就像那些站在某个星球上,看到周围的人或朋友的人,和那些在另一个星球上,用望远镜看这些人的人之间的区别,后者说他们看到了那里的人,而事实上,他们只看到像月球亮度那样的陆地大致轮廓,和像斑点那样的水域。这就是那些既处于信仰,又处于仁爱的生活之人,和那些只知道信仰与仁爱,或说只处于它们的知识之人之间,在从心智中看到神和从祂发出的神性事物上的区别;因此,这就是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的区别。然而,那些否认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却又将其宗教背在好像背上的袋子里的人,根本看不到神,几乎像鹦鹉一样只重复“神”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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