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101.(7)在一个人里面(in one Person),神就这样成为人,人成为神。耶和华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这是从本章上述要点,尤其从以下两点所推出的结论:即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宇宙的创造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参看82-84节);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相互共同合一(参看97-100节)。从这种相互合一明显可知,在一个人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同样的结论可从这二者类似于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推出来。根据亚他那修信经的声明(参看98节),这与当今教会的信是一致的。根据名为协合信条的正统著作的声明,这也与福音派教会的信是一致的。协合信条的这一教义得到圣经和基督教早期教父文学,以及论据的有力支持,即基督的人性被提升至神权、全能和全在;以及在基督里面,人为神,神为人(参看那本书的607,765节)。此外,本章已说明,就其人性而言,耶和华神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 和“以色列的神”。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严格来说,“神的儿子”是指祂的人身(参看92-93节)。另外,耶和华神称祂自己和祂的儿子为主。我们读到:
主对我主说,坐在我的右边。(诗篇110:1)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为神,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7)
在大卫的诗篇,就其人身而言,儿子也是指主:
我要传谕旨。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诗篇2:7,12)
这不是指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间的儿子,因为这是主要来的一个预言。因此,它被称为“谕旨”,就是耶和华晓谕大卫的消息。同样在诗篇中,此前经上说:
我已经在锡安膏立我的君王。(诗篇2:6)
又进一步说
我就将列族赐你为基业。(诗篇2:8)
因此,“今日”并非指“自永恒”,而是指“在时间上”。对耶和华来说,未来就是当下。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