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属天的奥秘 #1663

1663.“他们与所

1663.“他们与所多玛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玛王示纳、洗扁王善以别并比拉王争战;比拉就是琐珥”表示如此多种邪恶欲望和虚假说服,主便与它们争战。这同样从所提到的这些王和这些民族的含义,以及下文清楚可知。至于每一个都表示哪种具体的邪恶欲望和具体的虚假说服,这解释起来同样冗长乏味。前面(1212, 1589节)简要论述了所多玛和蛾摩拉,押玛和洗扁,以及琐珥的含义。它们是内义上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的最一般或最普遍种类,并在此按顺序接踵而来。
主经历并承受最严厉的试探,比任何人所承受的都要严厉,这一事实从圣言不那么广为人知;圣言只提到祂在旷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马太福音4:1-2; 马可福音1:12-13; 路加福音4:1-2)。虽然经上只用寥寥数语描述了那时祂所经历的试探,但这几句话却把它们都囊括进来了;如马可福音(1:12, 13)记载,祂在那里与野兽在一起,野兽表示最坏的地狱团伙;还有后来(马太福音4:3-11; 路加福音4:3-13)记载的事,即:魔鬼把祂带到殿顶和高山上,这些事只代表祂在旷野所经历的最严厉的试探;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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