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5

195.属天神性、属

195.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一个接一个从主那里发出。凡从其神性之爱发出之物,皆以“属天神性”命名,属天神性就是良善。凡从其神圣智慧发出之物,皆以“属灵神性”命名,属灵神性就是一切真理。属世神性则来自这二者,在最外层是它们的全部。属天国度的天使构成第三层天,或高层天,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神性的神性中,因为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爱之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构成第二层天,或中层天,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神性的神性中,因为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神圣智慧。主的属世国度的天使构成第一层天,或低层天,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世神性的神性中,他们拥有来自主的仁之信。教会中人根据自己的爱、智慧和信而处在这三个国度的某个国度中。他们在哪个国度,死后就进入哪个国度。主的圣言就像天堂,就其最外在的意义而言,是属世的,就其内在属灵之义而言,是属天的。这三层意义都是神性。因此,它适合这三层天堂的天使,也适合世人。

揭秘启示录 #395

395.启8:5.“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表含有属天之爱的属灵之爱,以及它流入低层区域,就是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在之地。“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所述和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之物所表相同,如杯、盘与所盛的酒与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26;路加福音22:20等)。
“燔祭坛上的火”之所以表示神性属天之爱,因为这种祭坛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494节)。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得其本质;若离了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毫无具有生气之物,因为灵与生命唯独来自主,而非来自其它源头。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为香炉取火来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13;民数记16:46,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取凡火烧香(即不从祭坛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将“香炉倒在地上”表示流入低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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