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5.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一个接一个从主发出。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属天神性的一切都是良善。凡从主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灵神性,属灵神性的一切都是真理;属世神性来自这两者,构成最终形式上的这两者,或说是在最外层或最低层中的它们的整体或综合体。构成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构成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构成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主的属世国度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世的神性,他们处于来自主的仁之信。地上的教会之人照着他们的爱、智慧和信仰而在这三个国度的某一个国度中;他们在哪一个国度中,死后就进入哪一个国度。主的圣言在性质上与天堂相似,或说天堂如何,主的圣言也如何;圣言在其最外在的意义上是属世的,在其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在其至内在意义上是属天的;它在这三层意义的每层意义上都是神性。因此,它适合三层天堂的天使,也适合人类。
481.没有人否认,人在属世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人是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中拥有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因为如前所示(TCR 362-364节),主从上面或里面以神性良善和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一种不同于动物生命的生命吹入人,赋予他接受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出于它们行事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身上夺走。由此可推知,主的渴望或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变得属灵,他为此而生。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变得属灵,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马太福音19:24; 马可福音10:25; 路加福音18:25),或用手触摸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给每个人,甚至被赐给魔鬼,从未被夺走,这一点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了。有一次,在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中,有一个人被带到灵人界,在那里,天使们从天上问他,他是否能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神性属灵事物。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被问到他为何不接受这些东西时,他说,他不爱它们,因而不意愿它们。当他被告知,他能意愿它们时,他对此感到惊讶,声称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天使们以名声的荣耀及其快乐激发他的理解力;当他感受到这种荣耀及其快乐时,他就意愿它们,甚至爱它们。但很快,他被送回到他以前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是个掠夺者或强盗,通奸者和诽谤邻舍的人;然后,他不再理解属灵的神性事物,因为他不意愿它们。由此清楚可知,人凭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为人,没有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就会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罗得妻子变成的盐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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