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谁不承认并同意以下说法:圣言是神性,故就其核心而言,是属灵的?但迄今为止,谁又知道何为属灵的,它隐藏在圣言的何处?我将在本章末尾(280节)的记事说明何为属灵的;在下文说明它隐藏在圣言的何处。圣言就其核心而言,是属灵的。其原因在于,它从主耶和华经由天使天堂降下;在下降的过程中,本身无法形容和察觉的神性本身变得适合天使理解,最后变得适合世人理解。属灵之义由此而来,就在属世之义里面,就像灵魂在人里面,或理解力的思维在言语里面,或意愿的情感在行为里面。若以尘世看得见的事物来对比,属灵之义在属世之义里面,就像整个大脑在它的脑膜里面,或树枝在其树皮和内皮里面;确切地说,就像形成小鸡的一切必需物在蛋壳里面,等等。但至今没人料到,圣言的属世之义里面竟有这样的属灵之义。因此有必要将这个奥秘弄清楚,因为这个奥秘本身远远胜过目前所揭示的一切奥秘。现按以下顺序揭开这个奥秘:
(1)何为属灵之义。
(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
(3)正是因为属灵之义,圣言的每句话都是神性的启示。
(4)属灵之义至今不为人知。
(5)从今以后,圣言的属灵之义只赐给那些拥有主的纯正真理之人。
(6)圣言因其属灵之义而产生神奇的效果。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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