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3

第2节 圣言里面有至

第2节 圣言里面有至今未知的灵义或属灵意义

193.有谁会不承认并同意这个说法:圣言因是神性,所以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核心?然而,直到现在,有谁知道这属灵的核心是什么,它在圣言中隐藏在哪里?我将在本章末尾(TCR 280节)的一个记事中说明,属灵的核心是什么;现在我将解释它在圣言中隐藏在哪里。圣言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核心,因为它从主耶和华那里降下来,并穿过了天使天堂;在它下降的过程中,本身无法形容和不可感知的神性本身变得适合天使们的感知,最后适合人类的感知。因此,圣言拥有属灵意义或灵义,这层意义存在于属世意义里面,就像灵魂存在于人里面,理解力的思维存在于话语里面,意愿的情感存在于行为里面一样。如果可以把它与自然界中出现在眼前的事物进行对比,那么属灵意义包含在属世意义里面,就像整个大脑包含在它的脑膜或膜里面,或树枝包含在内外树皮里面,或小鸡发育所需的一切包含在蛋壳里面等等一样。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人猜测到,圣言的属世意义里面有这样的属灵意义,或说圣言的属灵意义与属世意义之间存在这种关系。因此,理解力有必要清楚知道这个奥秘,因为这个奥秘本身比我迄今为止所揭示的一切奥秘都要卓越,或说具有根本的优先地位;当按以下顺序来解释这个奥秘时,它就会变得很清楚:

(1)什么是属灵意义或灵义。

(2)这层意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

(3)正是由于这层意义,圣言才是神启的,在每一个字上都是神圣的。

(4)迄今为止,这层意义一直是未知的。

(5)从今以后,它只赐给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正真理的人。

(6)由圣言的灵义产生的关于圣言的奇妙事物或效果。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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