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92

192.凡不知道圣言

192.凡不知道圣言里面有灵义,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的人,都必定只根据字义来判断圣言。然而,字义就像包含宝物,即灵义的箱子。因此,当我们不知道这内义时,我们就无法评估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就像我们无法根据包裹宝石的矿石来评估宝石一样,因为这些矿石有时看起来很普通;或者就像我们无法根据一个由碧玉、青金石、云母或玛瑙制成的箱子来评估它里面整齐排列的钻石、红宝石、红玛瑙、东方黄玉等等一样。只要我们不知道里面的东西,那么我们只根据制作箱子的看得见的材料价值来评估这个箱子就不足为奇了。圣言在字义上也是如此。因此,为了防止人们继续怀疑圣言是不是神性,是不是最神圣的,主向我揭示了它的内在意义或内义,这内在意义或内义本质上是属灵的,就在属世的外在意义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内义就是将生命赋予文字的灵;因此,内义能为圣言的神性和神圣性作见证,甚至也能使属世人信服,只要属世人愿意。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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