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2.人若不知道圣言包含属灵之义,如同身体包含灵魂,必据字义来评估圣言。然而,字义就像盛满宝物的箱子,宝物则是圣言的属灵之义。因此,只要这内义不为人知,人就无法判断圣言的神性圣洁,正如人无法仅从包裹宝石的矿石评估宝石,因为这些矿石有时看似普通石块;或从一个碧玉、青石、云母或玛瑙石制成的柜子,无法评估里面整齐排列的钻石、红宝石、红玛瑙、东方黄玉等等。只要里面的东西不为人知,那么只根据看得见的材料价值来评估这个箱子就不足为奇了。圣言的字义就是这种情况。因此,为避免人们质疑圣言是不是神性、是不是最为神圣,主向我揭示了圣言的内义。就其本质而言,圣言的内义是属灵的,就在外在意义或属世之义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内义就是那赋予文字生命的灵。所以,内义能见证圣言的神性和圣洁。甚至属世之人若愿意信服,就会被它折服。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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