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1.然而,这一切经文不会让属世人确信,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其中既有神性智慧,也有神性生命;因为他从圣言的风格来看待圣言,在其中看不到这些事物。然而,圣言的风格是神性风格本身,其它任何风格都无法与之相比,无论它看起来多么崇高和卓越。圣言的风格是这样:在每一句话,每一个词,甚至有些地方在每一个字母里面都有一种神圣性;因此,圣言将人与主相结合,并打开天堂。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圣言本质上就是这两者;由于如刚才所说的,圣言将人与主相结合,并打开天堂,所以它用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充满人:用爱之良善充满他的意愿,用智慧之真理充满他的理解力;人就这样通过圣言获得生命。但必须清楚理解的是,只有那些为了从圣言中,如同从其源头中汲取神性真理,同时为了将从中汲取的真理应用于生活而阅读圣言的人才能从圣言获得生命;而对那些仅仅为了获得世俗的荣誉和财富而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参看马太福音16:26; 马可福音8:36; 路加福音9:25)。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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