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9

189.人人嘴上说圣

189.人人嘴上说圣言来自神,是神性的启示,因而是神圣的。然而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它到底哪里神圣。从字面上看,圣言和普通的书没什么两样,只是书写风格有点奇特而已,不象当今著作那样看上去高端大气、光彩夺目。因此缘故,人若拜自然为神,或拜自然胜过神,从而其思维来自他自己或他的自我,而非在主的启示下来自天堂,就很容易落入对圣言的错误认识中,甚至藐视它。当阅读圣言时,他心里会说:“这个那个是什么意思?这也算神圣?具有无限智慧的神会这样说话?除了某种宗教信仰及其所具有的信念外,它里面有何神圣可言?这神圣到底来自哪里?”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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