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圣经或主的圣言
第1节 圣经或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189.每个人嘴里都说,圣言来自神,是神启的,因而是神圣的。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神性在圣言中居于何处。从字面上看,圣言就像普通的著作,写作风格奇特,缺乏现代著作所具有的崇高和光辉或清晰。因此,如果一个人拜自然,而不是拜神,或拜自然胜过拜神,因此思维来自他自己或他的自我,而不是从主那里来自天堂,那么他就很容易陷入对圣言的错误看法,甚至陷入对它的蔑视;当阅读圣言时,他心里可能会说:“这个那个是什么意思?这是神性吗?拥有无限智慧的神能这样说话吗?它的神圣性在哪里?神圣性除了来自某种宗教信仰和随之而来的说服外,还能从哪里来?”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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