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8

188.记事四:

188.记事四:

由于主允许看见天堂里面和天堂之下的奇妙事物,所以我被吩咐并有义务讲述我所看到的。我看到一座宏伟的宫殿,它的至内在部分,或说中心有一座小教堂。教堂中间有一张金桌子,上面放有圣言,两位天使侍立在桌旁。桌子周围有三排座位:第一排座位铺着紫色的纯丝绸,第二排座位铺着天蓝色的丝绸,而第三排座位铺着白布。在桌子上方的高处,可以看到一个宽大的顶蓬悬挂在天花板下面,因宝石而如此闪闪发光,以至于它创造了一种像雨后天晴时出现的发光彩虹一样的效果。突然,数量和座位一样多的神职人员出现了,并占据了所有座位;他们都穿着牧师的长袍。旁边有一个衣柜,一个天使守卫站在衣柜旁;衣柜里面摆放着闪闪发光的华丽长袍,排列得很漂亮。这是一个由主召集的议会。我听到天上有声音说:“讨论吧。”但他们问:“关于什么主题?”那声音说:“关于主救主和圣灵。”但当他们开始思考这些主题时,他们没有处于光照的状态;因此,他们祷告;然后,一道光从天上照射下来,先照亮他们的后脑勺,后照亮他们的太阳穴,最后照亮他们的脸。于是,他们开始讨论;按照吩咐,第一个主题是主救主。

提出并讨论的第一点是,谁在童女马利亚里面取了人身?站在上面放有圣言的桌子旁边的一位天使从路加福音中给他们读了下面这些话: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然后,他从马太福音中又读了下面这些话:

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妇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约瑟就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 25)

除此之外,这位天使从福音书中读了许多经文(如马太福音3:17; 17:5; 约翰福音1:18; 3:16; 20:31),还读了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在其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在那里,祂因其人身而称耶和华为祂的父。天使还从先知书中读到,经上预言耶和华要亲自降世。后面的经文中有两段经文来自以赛亚书: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另一段:

在沙漠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为我们的神在旷野修直大道。因为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3, 5, 10, 11)

天使说:“由于耶和华亲自降世,并取得人身,所以祂在先知书中被称为救主和救赎主。”然后,天使给他们念了以下经文:

神只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 15)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人。(以赛亚书45:21, 22)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承认一位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60:16)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43:14; 49:7; 54:8)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永远的救赎主是你的名。(以赛亚书63:16)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造万物,独自铺张诸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到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到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在这些经文的支持下,坐在座位上的神职人员一致宣称,是耶和华自己取得人身,祂这样做是为了救赎和拯救人类。但就在这时,只听见有声音从藏在祭坛后面的罗马天主教徒那里传来说:“耶和华神怎么会变成人?祂不是宇宙的创造者吗?”坐在第二排座位上的一位神职人员转身说:“那么这人身是谁呢?”原先在祭坛后面,现在站在祭坛旁边的那个人说:“来自永恒的儿子。”但他得到的回答是:“按照你们的认信文,来自永恒的儿子不也是宇宙的创造者吗?此外,什么是儿子和自永恒所生的神呢?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怎能分开呢?它怎么可能一部分降临,而不是整个本质同时降临呢?”

讨论的第二个主题是关于主的,即:父与祂是否为一,就像灵魂与身体为一一样。他们说,这一点是随之而来的,因为灵魂来自父。然后,坐在第三排座位上的一位神职人员从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信仰声明中读了下面这些话:“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宣读者说,包含这些话的信经已经被整个基督教界,甚至被罗马天主教徒所接受。其他人说:“还需要什么呢?父神与祂为一,就像灵魂与身体为一一样。”他们补充说:“正因如此,我们看到,主的人身是神性,因为它是耶和华的人身。我们也看到,我们必须靠近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或说必须从主的神性人身那里寻求帮助;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才能接近被称为父的神性。”

天使用来自圣言的许多经文证实了他们的这个结论,其中有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你,耶和华,却是我们的父,我们永远的救赎主是你的名。(以赛亚书63:16)

约翰福音:

耶稣说,相信我的人是相信差我来的那位;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4, 45)

又:

腓力对耶稣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

又:

耶稣说,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凡我的,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最后: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对此,宣读者补充说,主在此所说关于祂自己和祂父的话,人也可以用来说他自己和自己的灵魂。听到这些话,他们都用一个声音和一颗心说,主的人身是神性;若要靠近父,就必须靠近这人身,因为耶和华神通过它把自己差到世上,让人类的眼睛看见自己,从而使自己可以接近。祂以同样的方式使古人看见自己,从而以人的形式使自己可以接近,但那时是通过一位天使如此行的。但由于这种形式代表了即将降临的主,所以对古人来说,属于教会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

接下来的讨论聚焦于圣灵。首先揭示的是许多人对父神、圣子和圣灵的观念,即:父神坐在高处,圣子坐在父的右手边,这两人从他们自己那里差圣灵去光照和教导人类,使他们称义和成圣。然后从天上听到一个声音说:“这种思维观念对我们来说,是无法忍受的。谁不知道耶和华神是全在的?凡知道并承认这一点的人,就必承认是祂自己光照、教导、称义和成圣;并没有不同于祂的一个调解的神,更不用说一个不同于两个神的神了,就像一个人不同于另一个人一样。因此,除去前一个愚蠢的观念,接受后一个正确的观念,你们就会清楚看到这一点。”

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站在教堂的祭坛旁边的罗马天主教徒那里传来说:“那么,在圣言中,福音书和保罗书信提到的圣灵是什么呢?那么多博学的神职人员,尤其我们教派中的,都说他们被圣灵带领。如今在基督教界,谁会否认圣灵及其运作或活动呢?”听到这些话,坐在第二排座位上的一位神职人员转身说:“你们说,圣灵独为一位格,也独为一个神;但从一个位格出来和发出的一个位格不就是出来和发出的运作或活动吗?一个位格不能从另一个位格出来或发出,但运作或活动能。或从神出来和发出的一个神不就是出来和发出的神性吗?一个神不能从另一个神,通过又一个神出来和发出,但神性能从一个神出来和发出。”

听到这些话,那些坐在座位上的人一致同意这个结论:“圣灵不是独为一个位格,因此也不是独为一个神,而是从独一全在的神,即主出来和发出的神圣神性。”对此,站在上面放有圣言的金桌旁的天使们说:“好!在旧约,我们没有在一个地方读到先知从圣灵说话,而是从耶和华说话;在新约,凡提到圣灵的地方,圣灵都是指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即光照、教导、复活、改造和重生的神性。”

此后,随着这一点而来的是关于圣灵的另一场讨论,即:“圣灵所指的神性是从谁那里发出的呢?是从父发出,还是从主发出?当他们正在讨论这个主题时,一道光从天上照在他们身上;他们在这光中看到,圣灵所指的神圣神性不是从父通过主发出的,而是从代表父的主,或父所作用的主发出的。这与人类的情况相似,人的活动不是从灵魂通过身体发出的,而是从代表灵魂的身体或灵魂所作用的身体发出的。站在桌旁的一位天使用下面来自圣言的经文证实了这一点:

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耶和华的灵必停留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9:1, 2)

耶和华的灵归给祂,在祂里面。(以赛亚书42:1, 49:19, 20; 51:1; 路加福音4:18)

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圣灵来到时。(约翰福音15:26)

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4, 15)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保惠师就是圣灵。(约翰福音14:26)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但得荣耀后:

耶稣向门徒吹气,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启示录:

主啊,谁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由于圣灵是指由主的神性全在产生的主的神性运作或活动,所以当祂与门徒谈论祂要从父那里所差遣的圣灵时,祂还说:

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离开,到你们这里来;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8, 20, 28)

就在祂离开世界之前,祂说:

看哪,一切日子,我都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8:20)

读完这些经文后,这位天使说:“从这些经文和来自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可以清楚看出,被称为圣灵的神性是从代表父的主,或父所作用的主发出的。”那些坐在座位上的人回应说:“这是神性真理。”

最后,与会者发表了以下声明:“从本次议会的讨论中,我们清楚地看到并因此承认的神圣真理是: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这个三位一体是由被称为父的起源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神性构成的。”他们一起喊道:“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因此,教会中只有一位神。”

当这场盛大的议会结束时,与会者起身;守卫衣柜的天使走过来,给坐在座位上的每个人带来闪闪发光、处处用金线织就的华服;他说:“请收下这些婚礼礼服吧。”他们在荣耀中被带到新的基督天堂;主在地上的教会,即新耶路撒冷,将与这个天堂结合。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有为神的

392a.“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