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7.记事三:
有一次,当我正在沉思启示录所说的龙、兽和假先知时,一位天使灵出现在我面前,问我在沉思什么?我说:“假先知。”然后他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假先知所指的人就住在那里。”他补充说,他们与启示录第十三章提到的“从地里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的兽”所指的人是一样的。我跟着他,瞧!我看到一大群人,中间是教会的领袖。他们教导说,除了对基督功德的信仰外,没有什么能拯救一个人;作为是好的,但无助于得救,然而仍应从圣言中被教导,以便平信徒,尤其简单人,可以更严格地服从地方官员,并仿佛从宗教,因而从里面被引导实践道德的仁爱。
这时,他们中有一个人看到我说:“你想看看我们的圣殿吗?那里有一个代表或描绘我们信仰的雕像。”我走过去一看;瞧!这座圣殿颇为壮观;在它的中心有一个女人的雕像,穿着朱红色的长袍,右手拿着一枚金币,左手拿着一串珍珠。但这雕像和圣殿都是通过幻觉产生的;因为地狱灵能通过幻觉来代表或描绘壮观的东西,是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层,只打开心智的外层做到的。然而,当我意识到这些东西都是这种把戏时,就向主祷告;突然,我心智的内层打开了,然后,我看到的不是宏伟的圣殿,而是从上到下布满裂缝的一座建筑,它里面的东西都摔成了碎片;我看到的也不是女人,而是挂在这座建筑里的一个像,它的头像龙,身体像豹,脚像熊,嘴像狮子,因而与启示录(13:2)所描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一样;那里没有地板,而是一片沼泽,里面有大量青蛙。我被告知,沼泽下面有一块凿过的大石头,圣言就深藏在它下面。看到这些东西,我对那幻觉贩子说:“这就是你们的圣殿?”他说:“是的。”但突然间,他的内在视觉也打开了,他通过这内在视觉看到了我所看到的东西。于是,他大声喊道:“这是什么?这是从哪里来的?”我说:“这是由于天堂之光,这光揭开了一切外在形状的品质,从而揭开了你们那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的品质。”
立刻就有东风刮来,将殿和像吹走了,也把沼泽吹干了,从而露出了下面放有圣言的石头。然后,一种春天般的温暖从天上吹来;看哪,在同一个地方出现了一座外形简单的帐幕。与我同在的天使们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幕,就像三位天使来预言以撒出生的时候一样。它看起来很简单,但随着来自天堂的光向下流,它变得越来越壮观。”他们被允许打开那些处于智慧的属灵天使所住的天堂;在随后从这个天堂流下来的光中,那帐幕看起来就像耶路撒冷城的圣殿。我往里面看,发现下面存有圣言的基石四周镶嵌着宝石,一种灿烂的光辉从这些宝石中照射到墙上,墙上有基路伯的雕像,这美丽的光辉把墙壁照得色彩斑斓。
当我惊奇地注视着这些景象时,天使们说:“你会看到更奇妙的东西。”然后,他们被允许打开第三层天堂,那里住着处于爱之状态的属天天使;在随后流下来的火光中,整座圣殿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唯独主出现,站在那基石,即圣言上,祂是以祂向约翰显现的形式(启示录1章)出现的。但由于那时天使们的心智内层充满一种神圣,使他们感受到一种压倒性的冲动,想俯伏在地,所以主立刻关闭了来自第三天堂的光之通道,来自第二层天堂的光之通道重新打开了,这使得圣殿和帐幕都恢复到之前的样子,但现在帐幕出现在圣殿中心。这些经历说明了启示录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祂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
又:
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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