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6

186.记事二:

186.记事二:

有一次,我在脑海里反复思考这个问题:神学问题占据了人类心智的哪个区域呢?起初,我以为它们具有属灵和属天的性质,故占据最高区域。因为人类心智分为三个区域,就像一座房子分为三层,或天使的居所分为三层天堂。接着一位天使站在旁边说:“对那些为了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来说,神学问题甚至上升到最高区域,因为他们的天堂就在这个区域,他们处于天使所住的光中。然而,理论上所考察和感知到的道德问题位于这些神学问题之下的第二个区域,因为它们与属灵事物交流,或说道德问题与属灵问题相通。政治问题位于这些之下的第一个区域;而多种多样,可以分为属和种的属世知识或科学问题,形成通往这些更高问题的大门。那些属灵事物、道德事物、政治事物和科学事物或属世知识如此排序的人,就基于公义和公平来思考他们所思考的东西,做他们所做的事。这是因为真理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照亮依次从最高区域发出的一切,就像阳光依次穿过以太和大气,照亮人、动物和鱼的眼睛一样。

“然而,对那些热爱真理不是为了真理,只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声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他们来说,神学问题,连同科学问题或属世知识,都位于最低区域;对有些人来说,前者与后者混在一起;对有些人来说,这两者不能混在一起。政治问题也在这个区域,但在这些问题之下,道德问题又在这些政治问题之下,因为在这些人里面,两个更高区域不是在右边打开的;因此,他们没有来自公平的内在理性,也没有对公义的情感,只有某种机灵,能使他们貌似出于聪明谈论一切话题,貌似出于理性证实凡他们所想到的东西。但他们最爱的理性对象是虚假,因为这些虚假与感官谬误相一致,或说与它们是分不开的。这就是为什么世上有那么多人像天生瞎眼的人一样从圣言中看不到教义的真理;当这些人听到这些真理时,他们就捂住鼻子,免得真理的气味干扰他们,引起恶心。而另一方面,面对虚假,他们打开所有感官,像鲸鱼喝水一样把它们喝进去。”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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