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4.三神的三位一体占据了基督徒的心智,尽管他们羞于否认,这一点从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通过各种事物,以平面和立体几何、算术、物理,甚至通过叠布或折纸来证明这三个是一个,一个是三个很明显地看出来。因此,他们玩弄神性三位一体,就像魔术师表演魔术一样。他们在这个主题上的魔术可以比作那些发烧的人产生的幻觉,他们把一个物体,无论是人,桌子,还是蜡烛,看成三个,或把三个物体看成一个。它也可以比作那些用手指捏软蜡,把它塑成各种形状之人的把戏,他们时而把它捏成三角形来展示三位一体,时而又捏成球形来展示一体性,同时还问:“难道这个物质不是那同一个吗?”然而,神性三位一体就像一颗重价的珍珠(马太福音13:46),但当被分成三个位格时,它就像这颗珍珠被分成了三个部分,从而被彻底、明显被毁掉了。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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