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9)关于神的各种荒谬怪异的观念就是从《亚他尼修信经》所宣称的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的三位格三一而生出的,它们全都是幻想,是畸形的观念。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本身是基督教会所持全部教义中的首要教义,已滋生出众多有关神的不恰当观念,这些观念与基督教界是不相称的。然而,基督教界在神及其一体性的问题上,本应并能够成为全球各地各族人民的一道亮光。凡在基督教会之外的,包括伊斯兰教徒、犹太教徒,以及各个宗教的异教徒,拒绝基督教的唯一原因就是它的三神信仰。传教士们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极其小心,不去公开谈论如《尼西亚信经》和《亚他尼修信经》中所描述的三位格三一。因为那时,他们的皈依者会跑开,并取笑他们。
荒谬可笑、毫无意义的观念已经从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中涌出来,并仍在凡坚持相信从眼耳上升到思维视野中有关该教义的那些话之人的心里向上喷涌。这些观念是:父神坐在头顶上的高处,子坐在祂的右手边,他们面前的圣灵则聆听,并跑遍全世界,以根据他们的决定分配称义的恩赐,将其铭刻在人们身上,将人们从烈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从被诅咒的变成被拣选的。我请问神职人员中的学者和受过教育的平信徒,他们心里是不是只有这样一幅形像,因为这样一幅形像会自动从该教义本身涌入脑海(参看记事,16节)。
由此涌入脑海的,还有一种好奇心,即人们会猜测他们在创世前彼此谈论什么,是不是谈论创造这个世界,或如堕落前预定论者所认为的,谈论谁注定得救并称义,亦或谈论救赎。同样,自创世之后,他们又会谈论什么,会谈论父凭其权柄和能力去分配,子凭其能力去调解吗?此外,分配,也就是拣选,来自一般为所有人、特别为某些人所代求的子,而父因被对子的爱,以及目睹子在十字架上遭受的极度痛苦所打动,便向这些人施恩典。但是,谁看不出关于神的这类观念就是精神错乱后的胡言乱语?然而,在基督教界,这些却是圣物,要用口唇来亲吻,不可以头脑的想象来探究,因为它们超越理性,若被举过记忆,进入认知,人就会发疯。而这不会逐出三神观,只会引发一种愚蠢的信仰。这信使得人们在思想神时,好比梦游者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处游荡,或像生来瞎眼的人在白天行走。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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