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9)从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断言的三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的三位一体中,产生了关于神的许多不一致、荒谬和异质的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幻想和怪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本身是基督教会中的一切教义之首;这个教义已经产生了关于神的许多对基督教界来说不合时宜,或不得体、不相称的观念,尤其因为在神及其一体性的主题上,基督教界本可以并应该作全球所有人民和民族的光。所有生活在基督教会之外的人,包括伊斯兰教徒和犹太人,以及其他具有各种敬拜的非基督徒,或说一切异教的外邦人,都厌恶基督教,仅仅因为它信仰三个神。传教士们知道这一点;因此,他们极其小心,不泄露《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教导的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教义,因为如果他们泄露了,人们就会躲避并嘲笑他们。
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中涌出来,并仍出现在所有继续相信这个教义的话,从耳朵和眼睛涌入思维视觉的人心智中的荒谬、可笑和愚蠢的观念如下:父神坐在头顶上的高处;圣子坐在祂的右手边;圣灵坐在他们面前听他们说话,然后立即跑遍全世界,根据他们的决定分发称义的礼物,把它们铭刻在人们身上,把人们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从被诅咒的变成被拣选的。我呼吁博学的神职人员和博学的平信徒,看看在他们的脑海中,他们除了这样的形象外,还有没有其它视觉形象,因为这个形象从该教义中自动流出(参看记事,TCR 16节)。
从这个教义中还流出一种好奇心,使人们猜测在创世之前,这三个人在谈论什么,是在谈论创世,还是在谈论那些按照堕落前预定论,要被预定和称义的人,亦或谈论救赎;同样,自创世以来,他们彼此又在谈论什么:圣父出于祂归算的权威和能力在说什么?圣子出于其调解的能力在说什么?此外,归算,即拣选,来自圣子的怜悯,圣子为总体上的所有人和具体的一些人代求,圣父因对儿子的爱,以及目睹儿子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感动,故向这些人施恩典。但谁看不出,这些猜测都是对神的一种非理性形式,或愚蠢的自负?然而,在基督教会,这些却是真正的圣物,要用嘴唇来亲吻,决不可以用心智来探究,因为它们超越理性,如果它们从记忆中被提升到理解力,人就会发疯。然而,这种预防措施不会除去三神观,只给我们一种愚蠢的信仰;由于这种信仰,人在思想神时,就像一个梦游者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处游荡,或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在白天的光中行走。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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