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9)关于神的各种荒谬怪异的观念就是从《亚他尼修信经》所宣称的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的三位格三一而生出的,它们全都是幻想,是畸形的观念。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本身是基督教会所持全部教义中的首要教义,已滋生出众多有关神的不恰当观念,这些观念与基督教界是不相称的。然而,基督教界在神及其一体性的问题上,本应并能够成为全球各地各族人民的一道亮光。凡在基督教会之外的,包括伊斯兰教徒、犹太教徒,以及各个宗教的异教徒,拒绝基督教的唯一原因就是它的三神信仰。传教士们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极其小心,不去公开谈论如《尼西亚信经》和《亚他尼修信经》中所描述的三位格三一。因为那时,他们的皈依者会跑开,并取笑他们。
荒谬可笑、毫无意义的观念已经从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中涌出来,并仍在凡坚持相信从眼耳上升到思维视野中有关该教义的那些话之人的心里向上喷涌。这些观念是:父神坐在头顶上的高处,子坐在祂的右手边,他们面前的圣灵则聆听,并跑遍全世界,以根据他们的决定分配称义的恩赐,将其铭刻在人们身上,将人们从烈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从被诅咒的变成被拣选的。我请问神职人员中的学者和受过教育的平信徒,他们心里是不是只有这样一幅形像,因为这样一幅形像会自动从该教义本身涌入脑海(参看记事,16节)。
由此涌入脑海的,还有一种好奇心,即人们会猜测他们在创世前彼此谈论什么,是不是谈论创造这个世界,或如堕落前预定论者所认为的,谈论谁注定得救并称义,亦或谈论救赎。同样,自创世之后,他们又会谈论什么,会谈论父凭其权柄和能力去分配,子凭其能力去调解吗?此外,分配,也就是拣选,来自一般为所有人、特别为某些人所代求的子,而父因被对子的爱,以及目睹子在十字架上遭受的极度痛苦所打动,便向这些人施恩典。但是,谁看不出关于神的这类观念就是精神错乱后的胡言乱语?然而,在基督教界,这些却是圣物,要用口唇来亲吻,不可以头脑的想象来探究,因为它们超越理性,若被举过记忆,进入认知,人就会发疯。而这不会逐出三神观,只会引发一种愚蠢的信仰。这信使得人们在思想神时,好比梦游者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处游荡,或像生来瞎眼的人在白天行走。
48.“(在)国度”表示在真理所在的教会。这从“国度”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国度”是指天堂和教会。“国度”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或真理所在的地方,是因为主的王权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王”表示真理(参看前面的说明,AE 31节)。说它是真理方面的教会,这教会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方面的教会;原因在于,真理没有良善是不可能的,因为真理从良善拥有自己的生命。一个未处于良善的人所拥有的真理本身的确是真理,但它们不是在他里面的真理,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充分说明(NJHD 11–27节)。
在圣言中,“国度或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引用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在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此处“本国的子民”是指那些属于真理不掌权,而是虚假掌权的教会之人。同一福音书:
凡听见天国的话却不理会的,那恶者就来,把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那撒在路旁的。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19, 38)
“听见天国的话”是指听见教会的真理;由于“种子”表示真理,所以那些接受真理的人被称为“天国之子”。“种”是指教会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3671, 10248, 10249节)。又: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此处“神的国”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它“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清楚看出来;“果子”表示良善。又:
在时代的完结,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马太福音24:3, 7)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民族攻击民族”是指邪恶攻击良善,“国家攻击国家”是指虚假攻击真理。“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会的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059, 1159, 1258–1260, 1416, 1849, 6005节)。
由此明显可知主祷文中的“国”表示什么: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马太福音6:10, 13)
“愿你的国降临”表示愿真理被接受;“愿你的旨意行(出)”表示愿它能被那些行神旨意的人接受;“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表示唯独来自神的神性真理;经上还说“权柄,荣耀”,是因为神性真理拥有一切权柄或能力和荣耀(参看AE33节)。由此可见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神的国”表示什么,即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以及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国”表示天堂,是因为天堂与天使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只来自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7–12, 78–86, 12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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