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9)关于神的各种荒谬怪异的观念就是从《亚他尼修信经》所宣称的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的三位格三一而生出的,它们全都是幻想,是畸形的观念。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本身是基督教会所持全部教义中的首要教义,已滋生出众多有关神的不恰当观念,这些观念与基督教界是不相称的。然而,基督教界在神及其一体性的问题上,本应并能够成为全球各地各族人民的一道亮光。凡在基督教会之外的,包括伊斯兰教徒、犹太教徒,以及各个宗教的异教徒,拒绝基督教的唯一原因就是它的三神信仰。传教士们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极其小心,不去公开谈论如《尼西亚信经》和《亚他尼修信经》中所描述的三位格三一。因为那时,他们的皈依者会跑开,并取笑他们。
荒谬可笑、毫无意义的观念已经从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中涌出来,并仍在凡坚持相信从眼耳上升到思维视野中有关该教义的那些话之人的心里向上喷涌。这些观念是:父神坐在头顶上的高处,子坐在祂的右手边,他们面前的圣灵则聆听,并跑遍全世界,以根据他们的决定分配称义的恩赐,将其铭刻在人们身上,将人们从烈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从被诅咒的变成被拣选的。我请问神职人员中的学者和受过教育的平信徒,他们心里是不是只有这样一幅形像,因为这样一幅形像会自动从该教义本身涌入脑海(参看记事,16节)。
由此涌入脑海的,还有一种好奇心,即人们会猜测他们在创世前彼此谈论什么,是不是谈论创造这个世界,或如堕落前预定论者所认为的,谈论谁注定得救并称义,亦或谈论救赎。同样,自创世之后,他们又会谈论什么,会谈论父凭其权柄和能力去分配,子凭其能力去调解吗?此外,分配,也就是拣选,来自一般为所有人、特别为某些人所代求的子,而父因被对子的爱,以及目睹子在十字架上遭受的极度痛苦所打动,便向这些人施恩典。但是,谁看不出关于神的这类观念就是精神错乱后的胡言乱语?然而,在基督教界,这些却是圣物,要用口唇来亲吻,不可以头脑的想象来探究,因为它们超越理性,若被举过记忆,进入认知,人就会发疯。而这不会逐出三神观,只会引发一种愚蠢的信仰。这信使得人们在思想神时,好比梦游者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处游荡,或像生来瞎眼的人在白天行走。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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