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9)从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断言的三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的三位一体中,产生了关于神的许多不一致、荒谬和异质的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幻想和怪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本身是基督教会中的一切教义之首;这个教义已经产生了关于神的许多对基督教界来说不合时宜,或不得体、不相称的观念,尤其因为在神及其一体性的主题上,基督教界本可以并应该作全球所有人民和民族的光。所有生活在基督教会之外的人,包括伊斯兰教徒和犹太人,以及其他具有各种敬拜的非基督徒,或说一切异教的外邦人,都厌恶基督教,仅仅因为它信仰三个神。传教士们知道这一点;因此,他们极其小心,不泄露《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教导的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教义,因为如果他们泄露了,人们就会躲避并嘲笑他们。
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中涌出来,并仍出现在所有继续相信这个教义的话,从耳朵和眼睛涌入思维视觉的人心智中的荒谬、可笑和愚蠢的观念如下:父神坐在头顶上的高处;圣子坐在祂的右手边;圣灵坐在他们面前听他们说话,然后立即跑遍全世界,根据他们的决定分发称义的礼物,把它们铭刻在人们身上,把人们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从被诅咒的变成被拣选的。我呼吁博学的神职人员和博学的平信徒,看看在他们的脑海中,他们除了这样的形象外,还有没有其它视觉形象,因为这个形象从该教义中自动流出(参看记事,TCR 16节)。
从这个教义中还流出一种好奇心,使人们猜测在创世之前,这三个人在谈论什么,是在谈论创世,还是在谈论那些按照堕落前预定论,要被预定和称义的人,亦或谈论救赎;同样,自创世以来,他们彼此又在谈论什么:圣父出于祂归算的权威和能力在说什么?圣子出于其调解的能力在说什么?此外,归算,即拣选,来自圣子的怜悯,圣子为总体上的所有人和具体的一些人代求,圣父因对儿子的爱,以及目睹儿子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感动,故向这些人施恩典。但谁看不出,这些猜测都是对神的一种非理性形式,或愚蠢的自负?然而,在基督教会,这些却是真正的圣物,要用嘴唇来亲吻,决不可以用心智来探究,因为它们超越理性,如果它们从记忆中被提升到理解力,人就会发疯。然而,这种预防措施不会除去三神观,只给我们一种愚蠢的信仰;由于这种信仰,人在思想神时,就像一个梦游者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处游荡,或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在白天的光中行走。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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