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2.(8)出于同样的原因,除非主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否则没有肉体能得救。在马太福音,经上说:
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不会有。若不缩短那些日子,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1, 22)
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是指当今教会的结束;因此,“缩短那些日子”是指结束这个教会,并建立一个新教会。谁不知道除非主降世,并施行救赎,否则没有肉体能得救?施行救赎是指建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主在福音书(马太福音24:30, 31; 马可福音13:26; 路加福音12:40; 21:27)和启示录,尤其启示录的最后一章中预言,祂会再次降世。前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已经说明,如今为了人可以得救,祂正在通过形成一个新天堂和建立一个新教会而完成一次救赎。
有一个迄今为止不为人知的伟大奥秘或真理,即: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否则没有肉体能得救;这个奥秘或真理是这样:只要龙及其团伙仍留在他被扔在的灵人界,就没有与神性良善结合的任何神性真理能在不被败坏和歪曲,或不灭亡的情况下通过灵人界到达地上的人那里。这就是启示录中这些话的意思:
龙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同他被摔下去。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发大怒下到他们那里去了。(启示录12:9, 12, 13)
但当那龙被扔进地狱时(启示录20:10),约翰就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并看到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启示录21:1, 2)。“龙”是指那些处于当今教会的信仰之人。
在灵界,我曾多次与那些相信唯信使人称义的人交谈。我告诉他们说,他们的教义既是错误的,也是荒谬的;它在属灵事物上给人带来自满、瞎眼、沉睡和黑夜,最终给灵魂带来死亡。我劝他们放弃,但得到的答复是:“为什么放弃它?这是神职人员可以声称比平信徒更有学问的唯一理由。”我回答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视灵魂的拯救为目标,而是视自己卓越的声誉为目标。由于他们将圣言中的真理应用于自己的虚假原则,从而玷污了它们,所以他们就是深渊或无底坑的使者,被称为亚巴顿和亚玻伦(启示录9:11),这些名字表示那些通过彻底歪曲圣言而摧毁教会的人。”但他们回答说:“你是什么意思?正因我们知道唯信的奥秘,所以我们才是神谕,并从它那里,如同从一个圣所那里给出回应;因此,我们不是亚玻伦,而是阿波罗。”听到这个答复,我气愤地说:“如果你们是阿波罗,那么你们也是利维坦,你们的领袖是弯曲的利维坦,你们其余的人是伸展的利维坦,神必用祂又大又强有力的剑察罚你们(以赛亚书27:1)。”但他们却嘲笑这些话。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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