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2. (8)而且,若非主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凡有血气的就都不能得救。我们在马太福音中读到:
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就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1,22)
这一章论述了“世代的末了”,“世代的末了”就表示当今教会的终结。因此,“减少那日子”表终结这个教会并创建一个新教会。谁不知道主若不降世施行救赎,凡有血气的就都不能得救?施行救赎表示建造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主在福音书中预言,祂会再次降世(马太福音24:30,31;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12:40;21:27;以及启示录,尤其最后一章)。我在有关救赎的章节(114-137节)已说明,如今为了拯救人类,主正通过建立一个新天堂、开启一个新教会而施行救赎。
若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凡有血气的,就都不能得救。这是一个极大的奥秘。只要那龙及其团伙仍留在他被扔进的灵人界,与神圣真理相结合的神圣良善若不被败坏、歪曲或灭亡,就无法经由灵人界到达世人那里。这就是启示录中这些话的含义:
龙被摔到地上,他的使者同他一起被摔下去。只是住在地和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气忿忿地下到他们那里去了。(启示录12:9,12,13)
不过,那龙被扔进地狱之后(启示录20:10),约翰就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并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启示录21:1,2)。那龙就表示那些持守当今教会之信的人。
在灵界,我与那些相信唯信称义的人谈过几次,并告诉他们说,他们的教义是错的,也是荒谬的。这样的教义只会造成属灵事物上的过于自信、瞎眼、沉睡和黑暗,最终导致灵魂死亡。我恳求他们放弃,但得到答复是:“为何放弃?神职人员的学问全仰仗它而优于平信徒。”我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不会视灵魂的救赎为目标,而只关注自己名声的优越性。由于他们用圣言的真理来支持他们的虚假信条,从而玷污了它们,所以他们就是那些无底坑的使者,名叫亚巴顿和亚玻伦(启示录9:11),这些名字表示那些通过全然歪曲圣言摧毁教会之人。不过,他们回应说:“你什么意思?我们的知识使我们成为传那信之奥秘的神谕者,我们通过它如同通过圣所给出回应。所以,我们不是亚玻伦,而是阿波罗。”听到这样的回答,我气愤地说:“如果你们是阿波罗,那你们也是利维坦,你们为首的是扭曲的利维坦,剩下的是伸长的利维坦,神必以祂刚硬有力的大刀刑罚你们(以赛亚书27:1)。”可他们闻言却笑了起来。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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