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1

181.或许有人会问

181.或许有人会问,涌出诸如但以理书中所描述的“那行毁坏可憎的”(但以理书9:27),以及“从来没有,也必不再有的大灾难”(马太福音24:21)的源头和泉源是从哪里来的呢?答案是:它来自整个基督教界的普遍信仰,以及按照传统的教导,来自这信的流注、活动和分配。令人震惊的是,唯信称义的教义居然在众基督教会扮演主要角色。而事实上,它并非正信,只是一个妄想。也就是说,它几乎完全控制了神职人员,仿佛它是唯一的神学信条。这就是组成神职人员队伍的所有学生在学校如饥似渴地学习、吞咽并吸收的东西。后来仿佛受到上天智慧的启示,他们在教会教导它,出版有关它的书籍,以追求并获得名声、荣耀,以及学术上的称赞,还由此获得文凭、学历和奖金。这一切全都发生了,尽管如今日头因这唯信而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从天上坠落,天势都震动了(马太福音24:29)。以下这一点已向我证明了:即这信的教义如今已蒙蔽了人们的心智,以致他们不愿、因而不能在阳光或月光下从内在看到任何神圣真理,只能就着夜间的炉火之光从外在以心智的粗糙表层去观看。因此,我能预言,若有关仁与信的真正结合、天堂与地狱、主、死后生命、永恒幸福的神圣真理以银字母写成,然后从天而降,那些坚持唯信称义并成圣的人必认为它们不值一读。但是,若有关唯信称义的论文从地狱被送上来,情况就迥然不同了;他们必抓住并亲吻它,然后揣在怀里带回家。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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