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0.在福音书(马太福音24章;马可福音13章;路加福音21章)中,经上描述了基督教会衰落和败坏的连续状态。在这些章节中,经上提到的“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大灾难”,如在圣言中的其它许多地方一样,是指虚假对真理的侵扰,甚至直到没有留下一个不被歪曲和完结的真理。这些经文提到的荒凉的可憎,以及但以理书中飞到可憎的鸟身上的荒凉、完结和决定的事也是这个意思;在启示录,在刚才所引用的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同样的事。这种事发生,是因为教会不承认三位一体神的一体性,以及在一个位格中的一体的三位一体,而是承认三个位格中的这些。因此,教会在心智上建立在三神观之上,但在口头上却建立在对一位神的承认之上。人们就这样与主分离,最终到了这种程度:他们不再有对在其人性中的神性的任何观念;而事实上,祂是在人身中的父神自己;因此,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祂对腓力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 9)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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