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0.福音书(马太福音24章;马可福音13章;路加福音21章)描述了基督教会如何一步步堕落并败坏。那里所提到的“从世界的起头至今都没有的大灾难,将来也必没有”,和圣言中的许多其它经文一样,表示真理遭到虚假的攻击,直到未被歪曲和终结的真理荡然无存。这也是启示录中“行毁坏可憎的”和但以理书中“在飞鸟上必是个可憎者、荒凉者,直到所定的结局”所表示的。这样的事在上述启示录经文中也有所描述。这一刻已经到来,因为教会不承认三一神的一体性,及其一位格、一体性中的三一,而是将其分裂为三位格。结果,他们将教会建立在三神观念上,只在口头上承认一神。他们就这样与主分离,最终到了对其人性中的神性没有任何观念的地步。而事实上,父神自己就在这人性中。因此,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祂对腓力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9)
Life72.当一个人不再陷入杀人的邪恶,而是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时,凡他所行的就都是这爱的良善,因而是善行。一个处于这良善的牧师每当教导和引领人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拯救灵魂的爱行事。一个处于这良善的法官每当进行裁决,或做出判决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同胞的爱行事。商人也一样,如果他处于这良善,那么他的一切生意都是善行;他里面有对邻之爱;他的国家,社区和同胞,以及他的家庭成员,也是邻舍;他关心他们的福祉,就像关心自己的一样。一个处于这良善的工人也会出于它而忠实工作,为他人和为自己是一样的,害怕邻舍受损如同害怕自己受损。这些人所做的之所以是善行,是因为任何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照着上述普世律法(21节)行善到何等程度;凡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而不是从自己行善的(18—31节)。不视各种杀人,就是敌意、仇恨、报复等等为罪的人,情况正好相反。无论他是牧师,法官,商人还是工人,凡他所做的,都不是善行,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有他里面的邪恶参与其中;事实上,产生行为的,是他的内在。外在可能是良善,但仅就他人而言,不是就他自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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