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我们首先讨论神性存在,接着讨论神性本质。这二者看似是一回事,而事实上,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先决条件,并通过存在而存在。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是无法言传的,因为它超出人类的一切思想观念。人类思维只能理解受造和有限之物,而诸如非受造和无限之物是无法理解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万物的源头,并且为了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于万物之中。以下要点有助于对神性存在形成进一步的概念。
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
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88.“约有半小时”表示在一切事物准备好经历随之而来的变化之前,一段相应的时间或延迟。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清楚可知。经上说“半小时”,是因为“半”和“一半”表示如相对应的那样,如足够的那样,“一个小时”表示一段延迟或停顿。圣言经常提到“小时”(或时刻、时辰等),它表示或长或短的持续时间,不要想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当加上一个数字时,如当经上说第一、第二、第六、第十或第十二个时辰时,所表示的是状态的持续时间,以及那时状态的品质,这取决于所添加数字的含义。关于“小时”(或时刻、时辰等)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94节);“半”表示如相对应的那样,如足够的那样(参看《属天的奥秘》,102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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