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402.启6: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灭亡了。这从“星辰”和“坠落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星辰”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参看AE 72节);“坠落于地”是指灭亡,因为当星辰坠落于地时,它们就灭亡了。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5)所表相同。谁都能看出,“星辰”在此不是指星星,因为这些星星不可能从天上坠落;事实上,它们固定或稳立在它们的地方,不可能坠落到地球上,因为它们比地球还大;因此,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之光,并给予光明的那类事物,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此外,星星出现在天使天堂,但它们都是来自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的表象;因此,它们出现在那些处于这些知识的人周围,尤其当他们在脑海里深思这些知识,并渴望知道它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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