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

18.我们首先讨论神

18.我们首先讨论神性存在,接着讨论神性本质。这二者看似是一回事,而事实上,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先决条件,并通过存在而存在。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是无法言传的,因为它超出人类的一切思想观念。人类思维只能理解受造和有限之物,而诸如非受造和无限之物是无法理解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万物的源头,并且为了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于万物之中。以下要点有助于对神性存在形成进一步的概念。
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
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揭秘启示录 #921

921.“地上的列王

921.“地上的列王要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所有处于源于属灵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都将在那里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地上的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AR 20, 854节),故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因为经上先提到“列族”,“列族”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前一节论述了他们。“将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或带给新耶路撒冷,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这就是“将荣耀和尊贵带给”所表示的(可参看AR 249, 629, 693节),因为“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尊贵”论及神性良善,论及主(AR 249节)。“列族”和“列王”与前面(AR 483节)提到的“民族和人民”所表相同,“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也是如此。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提到“列族(或民族)和列王(或君王)”,经上也提到“民族(或列族)和人民(或百姓)”,如以下经文中;诗篇:
众王都要向祂下拜,所有民族都要服侍祂。(诗篇72:11)
以赛亚书:
你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耶利米书:
因为有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耶利米书25:14)
诗篇:
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祂要在列族中审判。(诗篇110:5, 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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