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我们首先讨论神性存在,接着讨论神性本质。这二者看似是一回事,而事实上,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先决条件,并通过存在而存在。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是无法言传的,因为它超出人类的一切思想观念。人类思维只能理解受造和有限之物,而诸如非受造和无限之物是无法理解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万物的源头,并且为了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于万物之中。以下要点有助于对神性存在形成进一步的概念。
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
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863.“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表示他们因地狱之爱的欲望而灭亡了。“从天降下烧灭他们的火”表示邪恶的欲望,或地狱之爱的欲望,如前所述(AR 494, 748节),因为那些处于与内在敬拜分离的外在敬拜的人处于各种邪恶和欲望,对他们来说,邪恶没有通过任何实际的悔改被移除(AR 859节)。经上说“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在古代,当教会的一切在他们眼前被代表,因而当教会具有代表性时,这事就发生过。但如今,当代表停止时,经上说了类似的话,它所表示的东西与以前当事物被代表时是一样的。火从天上降到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身上(可参看AR 494, 748节)。在以西结书,类似的话论到“歌革和玛各”:
我要将火和硫磺如雨般降与歌革和他的翅膀,并与他在一起的许多人民。(以西结书38:22)
又:
我要降火在玛各身上。(以西结书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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