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

18.我们首先讨论神

18.我们首先讨论神性存在,接着讨论神性本质。这二者看似是一回事,而事实上,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先决条件,并通过存在而存在。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是无法言传的,因为它超出人类的一切思想观念。人类思维只能理解受造和有限之物,而诸如非受造和无限之物是无法理解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万物的源头,并且为了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于万物之中。以下要点有助于对神性存在形成进一步的概念。
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
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揭秘启示录 #474

474.启10:5,

474.启10:5, 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真我的宣誓和见证。“那踏海踏地的天使”是指主(AR 470节);“向天举起手来”表示这宣誓,即“必不再有时间了”(启10:6);“起誓”表示这见证,即“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要成全了”(启10:7);“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是指主自己,如前所述(启示录1:18; 4:9, 10; 5:14; 但以理书4:34)。稍后我们会看到,主指着自己作见证。由此明显可知,“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这些话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真我的宣誓和见证。
耶和华指着自己起誓,也就是作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话是从我口中出来的,并不召回。(以赛亚书45:23)
耶利米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房屋必变为荒凉。(耶利米书22:5)
又: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 阿摩司书6:8)
阿摩司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耶利米书: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耶和华,也就是主,“指着自己起誓”表示神性真理作见证,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这神性真理出于它自己并指着它自己作见证。除此以外,“耶和华起誓”也可见于其它地方(以赛亚书14:24; 54:9; 诗篇89:3, 35; 95:11; 110:4; 132:11)。经上说“耶和华起誓”,是因为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此,主与该教会的结合以约来代表,就是诸如在指着契约起誓的双方之间所立的那种约;因此,由于誓言是这约的一部分,所以经上说“耶和华起誓”;然而,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祂起誓了,而是说神性真理为它作见证,或证明它。
誓言是约的一部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向你起了誓,立了约,你就归我。(以西结书16:8)
路加福音:
记念约,就是他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73; 诗篇105:9; 耶利米书11:5; 32:22; 申命记1:34;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于约是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的相互结合的代表,还由于誓言是约的一部分,人要出于其中的真理,因而也指着真理起誓,所以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起誓,因而指着神性真理起誓(出埃及记20:7; 利未记19:12; 申命记6:13; 10:20; 以赛亚书48:1; 65:16; 耶利米书4:2; 撒迦利亚书5:4);但教会的代表被废除后,立约的誓言也被主废除了(马太福音5:33-37; 2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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