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

18.我们首先讨论神

18.我们首先讨论神性存在,接着讨论神性本质。这二者看似是一回事,而事实上,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先决条件,并通过存在而存在。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是无法言传的,因为它超出人类的一切思想观念。人类思维只能理解受造和有限之物,而诸如非受造和无限之物是无法理解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万物的源头,并且为了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于万物之中。以下要点有助于对神性存在形成进一步的概念。
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
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揭秘启示录 #470

470.“他右脚踏海

470.“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主拥有在祂看顾和统治之下的整个教会,以及其中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海和地”表示整个教会;“海”表示外在教会,也就是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地”表示内在教会,也就是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AR 398节)。“脚踏它们”表示使这一切都服从祂自己,因而在祂的神性看顾和统治之下。主在地上的教会因在众天堂之下而被称为祂的“脚凳”,如以下经文;耶利米哀歌:
祂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以赛亚书:
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诗篇: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7)
马太福音:
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马太福音5:34, 35)
以赛亚书:
我要使我脚所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3)
诗篇: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
这话论及主。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这是因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不像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那样在自己里面如此确认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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