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8

18.我们首先讨论神

18.我们首先讨论神性存在,接着讨论神性本质。这二者看似是一回事,而事实上,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先决条件,并通过存在而存在。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是无法言传的,因为它超出人类的一切思想观念。人类思维只能理解受造和有限之物,而诸如非受造和无限之物是无法理解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万物的源头,并且为了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于万物之中。以下要点有助于对神性存在形成进一步的概念。
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
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揭秘启示录 #408

408.“就有烧着的

408.“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的其自我聪明的表象。“从天上落下来的大星”表示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的其自我聪明的表象,这是因为它看上去“烧着好像一盏灯或火把”,还因为它的名字叫“苦艾”,如下文所述;“星”和“灯或火把”都表示聪明,在此表示自我聪明,因为它似乎在燃烧,一切自我聪明都因骄傲而燃烧;它的骄傲是由地狱之爱产生的,地狱之爱由“火烧着的大山”来表示(AR 403节)。“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自我聪明从地狱的虚假中存在并燃起。“星”表示聪明(可参看AR 151, 954节);“火把”,或“灯或灯笼”也表示聪明(AR 7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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