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225.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的最大事物就是完整的宇宙、完整的自然界和完整的灵界;完整的一切帝国和王国;以及完整的这些的一切文明、道德和属灵元素;整个动物界,整个植物界和整个矿物界,各自都是完整的;这两个世界合起来的一切大气,以及它们的热和光。这些事物还包括不那么总体的事物,如完整的人;完整的每个动物,完整的每棵树和每棵灌木;以及完整的每块石头和每块金属。这些事物的形式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它们都由这两种层级构成。原因在于,创造它们的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如77-82节所示)。所有这些事物的具体成分和最基本成分,在这一点上就像总体和最大的总体:它们都是这两种层级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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