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9.(7)这就是主在但以理书、福音书和启示录中所预言“那行毁坏可憎的和从没有过这样的灾难”的源头。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在飞鸟上必是个可憎者、荒凉者,直到所定的结局,它必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在马太福音,主说:
到那时,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这经的人要留意。(马太福音24:11,15)
后来在同一章:
然后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像这样的,将来也必没有。(马太福音24:21)
启示录中有七章论述这大灾难和可憎的。它们就是以下经文所表示的:
当羔羊揭开封印时,从书卷中出来的黑马和灰马。(启示录6:5-8)
从无底坑里上来、与两个见证人争战并杀了他们的兽。(启示录11:7-10)
站在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着吞吃她的孩子,并追她到旷野,在那里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她冲去的龙。(启示录12章)
龙的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启示录13章)
三个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的灵。(启示录16:13)
还有:
在七位天使把盛神大怒和最后七灾的碗倒在地上、海里、泉源和江河里、日头上、兽的座位上、幼发拉底河上,最后倒在空中,又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没有这样的地震。(启示录16章)
“地震”表教会的倾覆,是被虚假和对真理的歪曲倾覆的,这也是以下经文所表示的:
从世界的起头至今都没有的大灾难。(马太福音24:21)
下面这些话也有类似的意思:
又有一位天使伸出镰刀,收取了地上的葡萄园,把它丢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那酒醡被踹,就有血从那里流出来,高到马的嚼环,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启示录14:19,20)
“血”表歪曲的真理。除此之外,那七章里还有其它类似经文。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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