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8.每个教会的信仰都像种子,它的一切教义都源于这种子。它可以比作一棵树的种子,由此长出树的各个部分,甚至直到果实;它也可以比作人的种子或精子,由此生育一代又一代的后代和家族。因此,当知道教会的主要信仰,这主要信仰因其主导的性质而被称为得救的信仰时,也就知道了教会的性质。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假如信仰是,大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由此可推知,宇宙被称为神,大自然是它的本质,以太是至高无上的神,古人称其为朱庇特,空气是女神,古人称其为朱诺,并将她立为朱庇特的妻子;海洋是低于这些的神,根据古人的说法,它可以被称为尼普顿;由于自然的神性直达地心,所以那里也有一个神,根据古人的说法,他可以被称为普鲁托;太阳是众神的宫廷,每当朱庇特召集议会时,他们都在那里会合;此外,火是来自神的生命;因此,鸟类在神里面飞翔,兽在神里面行走,鱼在神里面游弋。由此也可以推知,思维只是以太的修改,就像来自它们的话语是空气的调制一样;爱之情感是阳光进入它们的流注所产生的偶然的状态变化。除此之外还可以推知,死后的生活,连同天堂和地狱,都是神职人员为获得荣耀和财富而虚构的小说,但仍是一个有用的小说,不应该被公开嘲笑,因为它将简单的心智保持在服从统治者的约束中,从而有助于公共利益;而事实上,那些被宗教迷住的人都是梦想家,他们的思维是幻想或幻觉,他们的行为是荒谬的,他们自己是牧师的苦工,或神职人员的听差,因为他们相信他们看不见的东西,看到超出他们理解,或他们心智范畴的东西。相信大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就包含这些后果,以及更多类似性质的后果,当这信仰被公开,或发展时,它们就从中发出来。说这一切是为了说明,在当今教会的信仰里面有大批虚假,这信仰在内在形式上是对三神的信仰,但在外在形式上是对一神的信仰;从中可以提取出的虚假,与一只蜘蛛的卵囊里的小蜘蛛一样多。凡心智因来自主的光而变得真正理性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一点;但只要通往这信仰及其分支的大门被这一法令,即理性不可以探究其奥秘,关闭和闩上,那么其它任何心智怎能看到这一点呢?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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