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7.(6)败坏整个基督教会的信就是由尼西亚公会和《亚他尼修信经》所定义的三一产生的。无论尼西亚的三一,还是亚他那修的三一,都是三神的三一。这一点从前面(172节)所引用的信经可以看出来。这就是当今教会之信的源头,即信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信父神会分配圣子、救主的功义,将它归于人;信圣子神调解和代求;信圣灵会通过将圣子的公义归给人而实现这种分配,并以使他称义、成圣和重生而盖印确认它。这就是当今的信,由此足以明显看出,如今所承认和敬拜的是三神的三位一体。
无论哪个教会,它的一切敬拜和一切信条都是从信流出的。因此,可以说,教会的信如何,它的教义就如何。由此可知,当今教会的信是信三神,故已败坏了教会中的一切事物。因为信是第一原则,教义则是衍生物,并且衍生物从第一原则得其本质。人若逐一检查这些教义,如关于神、基督位格、仁爱、悔改、重生、自由意志、拣选、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的作用等的教义,就会清楚看出,每个教义都包含三神的三一观。纵然表面上不明显,但它仍是源头,这些教义由此涌出。这样的测试虽无法在此进行,却有助于打开人们的眼睛,故我要给此书加一个附录,在附录中证明这一切。
教会关于神的信仰如同灵魂之于身体,而它的教义则如同身体的各个部位。再者,对神的信就象一个女王,它的教义则如同女王的朝臣。正如这些朝臣对女王惟命是从,教义同样完全取决于信仰告白。至少从这信就能看出一个教会是如何理解圣言的。因为信仰会将它所吸收的一切仿佛用绳索那样捆住并拖向自己。若信仰是错的,它会奸淫其中的一切真理,滥用并歪曲它,以致人们在属灵事物上变得疯狂、神志不清。相反,若信仰是纯正的,那么整部圣言都会支持它,圣言的神,也就是主神救主,会将光芒倾泻在它上面,并向它呼出其神圣的同意,使人变得智慧。
在附录中还会看到,当今之信(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信三神,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它信一神)已熄灭了圣言之光,将主赶出教会,从而将教会的早晨变成了夜晚。这就是尼西亚公会前、以及后来尼西亚公会前后的异端邪说所做的事。但是,对于一个如主在约翰福音(10:1,9)所说的,不从门进入羊圈,而是从别处爬进去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呢?他们的讨论,就跟瞎子在白天行走,或能看见的人在黑夜里行走差不多。他们都看不到面前的壕沟,直到一头栽进去。例如,对于一个设立教皇职位、给死人封圣、把他们当成神来祈求,拜他们的像、发放赎罪券、分别圣餐等等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对于一个确立惨无人道的预定论邪说,并把它当成宗教保护神,堂而皇之地挂在教堂前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但是,我的朋友,请靠近圣言的神,从而靠近圣言自身,由此从门进入羊圈,即教会,你会得到启示。然后,你将如同站在山巅那样,不但亲眼看见绝大多数人在下面幽暗森林中的行踪,还能看到自己以前的行踪。
900.“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从“灵说”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灵说”是指肯定这是真的,因为“天使”和“灵”一样,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劳苦”是指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并来自它们的侵扰,因而是指试探(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息了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处于它们,或说摆脱它们。这清楚表明,“灵说,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是真的。前一节论述了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的神性之人所经历的试探,因此本节论述属灵的试探之后的安慰;因为如前所述(AE 897节),喜乐在一切属灵的试探之后出现。
“劳苦”是指试探,因为试探是灵魂的劳苦,或属灵的劳苦;以赛亚书中的“劳苦”也是指它们:
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就必看见种,也必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他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以赛亚书53;10, 11)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整章都在论述祂。“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描述了主所受的试探,它们是最严重、最痛苦的,因为它们是忍受众地狱的;通过试探,自我之爱被破碎,因而身体被压伤和虚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表示如果祂忍受试探以至于死;“他就必看见种”表示神性真理必从祂发出,“种”表示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必延长日子”表示也必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长”,因而“延长”论及良善(参看AE 629a节),“日子”表示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表示因此,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要被保持在神序中;“灵魂的劳苦”表示通过试探;“他必看见,便满足”表示荣耀。这就是这些话在至高意义上的含义,至高意义论述主。但在相对意义上,它们描述了人类的拯救,主出于神性之爱为人类争战。
经上说,“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就好像他是否这样做是值得怀疑的事。但此处所包含的真理与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的话所包含的一样:
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会再取回来;没有人夺去我的灵魂,是我自己舍弃的;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7, 18)
没有人能看到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除非他知道什么叫试探,人通过试探重生。因为在这些试探中,人被保持在他的自由中,由此在他看来,就好像他凭自己争战。事实上,人在试探中所拥有的属灵自由比他没有在试探中时所拥有的更强有力,因为它更内在。除非人在试探中出于这种自由争战,否则他不能变得属灵;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爱,故那时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对永生的爱争战;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内在才能打开,人才能重生。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主的这些话包含什么,即:祂出于祂自己的自由争战,最终舍弃祂的灵魂,以便祂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从而可以凭祂自己成为公义,祂若不出于祂的自由,就不能成为公义;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
那些不知道这个奥秘的人会像阿里乌斯派一样解读这些话,即:主是被收养的,不是神真正的儿子;因此,祂被收养,是因为祂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或忍受十字架的死亡;殊不知,这些话涉及祂凭自己的能力从祂的人身与地狱争战,并战胜了它们,还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祂自己里面的真正神性合一,从而使它成为神性;如果绝对的自由没有留给祂的人身,那么这一切事是绝无可能成就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以赛亚书中说:“如果祂以他的灵魂作为赎罪祭。”自由属于爱,属于意愿,因而属于人的生命,表面上看,自由似乎是他自己的自我,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 145节)一书。人必须有自由才能重生,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937, 1947, 2876, 2881, 3145, 3158, 4031, 8700节)。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植入人,表面上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AC 2877, 2879, 2880, 8700节)。凡被迫所行的,都不与人结合(AC 2875, 8700节)。自我强迫来自自由,被强迫不是(AC 1937, 2881节)。一切试探里面都有自由,但这种自由在人里面更内在地来自主,因此,他才会争战,想要获胜,而不是被打败,而没有自由,他不会这样做(AC 1937, 1947, 2881节)。主独自并凭祂自己的能力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AC 1692, 1813, 2816, 4295, 8273, 9937节)。因此,主唯独凭祂自己成为公义(AC 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节)。主的最后试探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那时祂获得了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最后的审判征服了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AC 2776, 2803, 2813, 2814, 10655, 10659, 10828节)。这一切都来自《属天的奥秘》,《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以下标题从中摘录的更多:人的自由(可参看NJHD 148, 149节);总体上的试探(NJHD 196-200节);主所受的试探(NJHD 201, 3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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