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7.(6)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中产生了一种扭曲整个基督教会的信仰。如前面(TCR 172节)从《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说明的,尼西亚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都是三神的三位一体。从它们那里产生了当今教会的信仰,这信仰是对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的信仰,即相信圣父神归算祂儿子救主的公义,并将它归于人;相信圣子神代求和调解,相信圣灵神实际上把圣子归算的公义铭刻在人身上,在通过使他称义、成圣和重生时加以密封。这就是当今的信仰;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三神的三位一体就是那被承认和敬拜的。
每个教会的一切敬拜和教义都是从它的信仰中流出的;因此,可以说,教会的信仰如何,它的教义就如何。由此可知,由于当今教会的信仰是对三神的信仰,所以它已经扭曲了属于教会的一切,因为信仰是第一原则,教义是衍生物;衍生物从第一原则中获得它们的本质。如果有人逐一检查这些教义,如与神、基督位格、仁爱、悔改、重生、自由意志、拣选、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的功用有关的教义,他就会清楚地看到,三神的三位一体进入其中的每个教义;即便它实际上没有出现在每个教义中,它们仍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源头中流出来。但此处不能进行这种检查;然而,为了让人的眼睛可以打开,非常值得给本书添加一个附录,这一点将在这个附录中得到说明。
教会关于神的信仰就像身体里的灵魂,而教义就像身体的各个部位。此外,对神的信仰就像一个女王,教义就像她的宫廷官员;正如这些官员都取决于女王的每句话或权威,教义也取决于信仰的话语。仅从一个教会的信仰,或这个信仰的性质就可以看出这个教会是如何理解圣言的。因为信仰好像用绳索从内在使凡它能从圣言中所得到的东西都适应并拖向它自己。如果信仰是虚假的,那么它就会对圣言中的每个真理都犯下奸淫罪,对它作出错误的解释,并歪曲它,在属灵事物上使人变得疯狂。然而,如果信仰是真实的,那么整部圣言都会与它和谐一致;圣言的神,即主神救主,会将光倾倒在它上面,并将祂的神性同意吹在它上面,使人变得智慧。
如在附录中将看到的,当今信仰在其内在形式上是对三神的信仰,在其外在形式上是对一神的信仰;它已经熄灭了圣言中的光,将主从教会中移除,从而将它的早晨变成黑夜。这就是尼西亚议会之前的异端所做的事,以及尼西亚议会所产生的异端和尼西亚议会之后的异端进一步所做的事。但对不从门进入羊圈,而是从别处爬进去(如主在约翰福音10:1, 9中所说的)的议会来说,我们应该给予多少信靠呢?在这些议会上的辨论与瞎子在白天行走,或没有瞎眼的人在黑夜里行走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看不到面前的沟渠,直到跌入其中。例如,对建立教皇职位、死人封圣、对死人作为神明的祈求和对他们形像的敬拜、赎罪券的权威、圣餐划分等等的议会来说,我们应该给予多少信靠吗?此外,对一个确立可憎的预定论教义,把它当成宗教偶像挂在教会建筑前的议会,我们应该给予多少信靠呢?但我的朋友,请靠近圣言的神,从而靠近圣言本身,因此从门进入羊圈,即进入教会,你会被光照。然后,你会如同从山顶上那样亲自看到在下面的黑暗森林中早期的足迹和流浪或错误的转弯,不仅能看到其他许多人的,还能看到自己的。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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