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7

177.(6)从尼西

177.(6)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中产生了一种扭曲整个基督教会的信仰。如前面(TCR 172节)从《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说明的,尼西亚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都是三神的三位一体。从它们那里产生了当今教会的信仰,这信仰是对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的信仰,即相信圣父神归算祂儿子救主的公义,并将它归于人;相信圣子神代求和调解,相信圣灵神实际上把圣子归算的公义铭刻在人身上,在通过使他称义、成圣和重生时加以密封。这就是当今的信仰;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三神的三位一体就是那被承认和敬拜的。

每个教会的一切敬拜和教义都是从它的信仰中流出的;因此,可以说,教会的信仰如何,它的教义就如何。由此可知,由于当今教会的信仰是对三神的信仰,所以它已经扭曲了属于教会的一切,因为信仰是第一原则,教义是衍生物;衍生物从第一原则中获得它们的本质。如果有人逐一检查这些教义,如与神、基督位格、仁爱、悔改、重生、自由意志、拣选、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的功用有关的教义,他就会清楚地看到,三神的三位一体进入其中的每个教义;即便它实际上没有出现在每个教义中,它们仍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源头中流出来。但此处不能进行这种检查;然而,为了让人的眼睛可以打开,非常值得给本书添加一个附录,这一点将在这个附录中得到说明。

教会关于神的信仰就像身体里的灵魂,而教义就像身体的各个部位。此外,对神的信仰就像一个女王,教义就像她的宫廷官员;正如这些官员都取决于女王的每句话或权威,教义也取决于信仰的话语。仅从一个教会的信仰,或这个信仰的性质就可以看出这个教会是如何理解圣言的。因为信仰好像用绳索从内在使凡它能从圣言中所得到的东西都适应并拖向它自己。如果信仰是虚假的,那么它就会对圣言中的每个真理都犯下奸淫罪,对它作出错误的解释,并歪曲它,在属灵事物上使人变得疯狂。然而,如果信仰是真实的,那么整部圣言都会与它和谐一致;圣言的神,即主神救主,会将光倾倒在它上面,并将祂的神性同意吹在它上面,使人变得智慧。

如在附录中将看到的,当今信仰在其内在形式上是对三神的信仰,在其外在形式上是对一神的信仰;它已经熄灭了圣言中的光,将主从教会中移除,从而将它的早晨变成黑夜。这就是尼西亚议会之前的异端所做的事,以及尼西亚议会所产生的异端和尼西亚议会之后的异端进一步所做的事。但对不从门进入羊圈,而是从别处爬进去(如主在约翰福音10:1, 9中所说的)的议会来说,我们应该给予多少信靠呢?在这些议会上的辨论与瞎子在白天行走,或没有瞎眼的人在黑夜里行走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看不到面前的沟渠,直到跌入其中。例如,对建立教皇职位、死人封圣、对死人作为神明的祈求和对他们形像的敬拜、赎罪券的权威、圣餐划分等等的议会来说,我们应该给予多少信靠吗?此外,对一个确立可憎的预定论教义,把它当成宗教偶像挂在教会建筑前的议会,我们应该给予多少信靠呢?但我的朋友,请靠近圣言的神,从而靠近圣言本身,因此从门进入羊圈,即进入教会,你会被光照。然后,你会如同从山顶上那样亲自看到在下面的黑暗森林中早期的足迹和流浪或错误的转弯,不仅能看到其他许多人的,还能看到自己的。


诠释启示录 #274

274.“又有七盏火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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