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7.(6)败坏整个基督教会的信就是由尼西亚公会和《亚他尼修信经》所定义的三一产生的。无论尼西亚的三一,还是亚他那修的三一,都是三神的三一。这一点从前面(172节)所引用的信经可以看出来。这就是当今教会之信的源头,即信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信父神会分配圣子、救主的功义,将它归于人;信圣子神调解和代求;信圣灵会通过将圣子的公义归给人而实现这种分配,并以使他称义、成圣和重生而盖印确认它。这就是当今的信,由此足以明显看出,如今所承认和敬拜的是三神的三位一体。
无论哪个教会,它的一切敬拜和一切信条都是从信流出的。因此,可以说,教会的信如何,它的教义就如何。由此可知,当今教会的信是信三神,故已败坏了教会中的一切事物。因为信是第一原则,教义则是衍生物,并且衍生物从第一原则得其本质。人若逐一检查这些教义,如关于神、基督位格、仁爱、悔改、重生、自由意志、拣选、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的作用等的教义,就会清楚看出,每个教义都包含三神的三一观。纵然表面上不明显,但它仍是源头,这些教义由此涌出。这样的测试虽无法在此进行,却有助于打开人们的眼睛,故我要给此书加一个附录,在附录中证明这一切。
教会关于神的信仰如同灵魂之于身体,而它的教义则如同身体的各个部位。再者,对神的信就象一个女王,它的教义则如同女王的朝臣。正如这些朝臣对女王惟命是从,教义同样完全取决于信仰告白。至少从这信就能看出一个教会是如何理解圣言的。因为信仰会将它所吸收的一切仿佛用绳索那样捆住并拖向自己。若信仰是错的,它会奸淫其中的一切真理,滥用并歪曲它,以致人们在属灵事物上变得疯狂、神志不清。相反,若信仰是纯正的,那么整部圣言都会支持它,圣言的神,也就是主神救主,会将光芒倾泻在它上面,并向它呼出其神圣的同意,使人变得智慧。
在附录中还会看到,当今之信(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信三神,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它信一神)已熄灭了圣言之光,将主赶出教会,从而将教会的早晨变成了夜晚。这就是尼西亚公会前、以及后来尼西亚公会前后的异端邪说所做的事。但是,对于一个如主在约翰福音(10:1,9)所说的,不从门进入羊圈,而是从别处爬进去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呢?他们的讨论,就跟瞎子在白天行走,或能看见的人在黑夜里行走差不多。他们都看不到面前的壕沟,直到一头栽进去。例如,对于一个设立教皇职位、给死人封圣、把他们当成神来祈求,拜他们的像、发放赎罪券、分别圣餐等等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对于一个确立惨无人道的预定论邪说,并把它当成宗教保护神,堂而皇之地挂在教堂前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但是,我的朋友,请靠近圣言的神,从而靠近圣言自身,由此从门进入羊圈,即教会,你会得到启示。然后,你将如同站在山巅那样,不但亲眼看见绝大多数人在下面幽暗森林中的行踪,还能看到自己以前的行踪。
1091.启18:1.“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即:从天降下的天使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这句话是指它的毁灭或垮台,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还有:那些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的人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启18:10, 15, 16, 19),以及其余的话。不过,本章讲述了在此之后,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后审判之后,要发生的事,即:他们的宗教说服将被完全判死刑,永远不会复活。但这些事必须这样来理解:这种宗教说服仍继续在世上盛行,因为对统治的爱如此植入每个人,以至于无法根除,只要这爱仍旧存在,这种宗教说服就不可能不存在于世上。然而,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它会结束,因为那时,所有属于这个宗教、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实施统治的人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为自己制造貌似的天堂,而是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但他们一到那里,就被送走并投入自己的地狱。这就是巴比伦毁灭的意思,如此处启示录和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所预言的。由于巴比伦人已经将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权柄转给他们称之为彼得的后继者,因而称之为主之代牧的首席教皇,声称主将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权柄移交给了彼得,这不是主的神性权柄,而是从父神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权柄,所以我将在本章末尾说明,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由此可推知,巴比伦人已将祂的神性权柄转给他们称其为主之代牧的人,从而使他成为地上的神,他则使他的牧师或神父成为诸神,这必然是一件令人憎恶、骇人听闻的事。首先,在本文末尾,我们将调查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三位一体教义,根据尼西亚会议的法令,该教义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也被称为《亚他那修信仰》。此处将全文引用英国从会议的法令那里所取的信经本身。
《亚他那修信经》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又怀疑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其它的,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提三神或三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且此三位无分先後,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由是如前所言,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它的,当敬拜一神性中的三位,三位中的一神性)。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再者,为求得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其它的,彼必恒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真人)。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或同本质;其它的,性质),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母同体(其它的,性质),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或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或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地狱,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并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愿荣耀归父神,圣子和圣灵。昔在,今在,永远常在,万世无穷。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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