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7

177.(6)败坏整

177.(6)败坏整个基督教会的信就是由尼西亚公会和《亚他尼修信经》所定义的三一产生的。无论尼西亚的三一,还是亚他那修的三一,都是三神的三一。这一点从前面(172节)所引用的信经可以看出来。这就是当今教会之信的源头,即信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信父神会分配圣子、救主的功义,将它归于人;信圣子神调解和代求;信圣灵会通过将圣子的公义归给人而实现这种分配,并以使他称义、成圣和重生而盖印确认它。这就是当今的信,由此足以明显看出,如今所承认和敬拜的是三神的三位一体。
无论哪个教会,它的一切敬拜和一切信条都是从信流出的。因此,可以说,教会的信如何,它的教义就如何。由此可知,当今教会的信是信三神,故已败坏了教会中的一切事物。因为信是第一原则,教义则是衍生物,并且衍生物从第一原则得其本质。人若逐一检查这些教义,如关于神、基督位格、仁爱、悔改、重生、自由意志、拣选、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的作用等的教义,就会清楚看出,每个教义都包含三神的三一观。纵然表面上不明显,但它仍是源头,这些教义由此涌出。这样的测试虽无法在此进行,却有助于打开人们的眼睛,故我要给此书加一个附录,在附录中证明这一切。
教会关于神的信仰如同灵魂之于身体,而它的教义则如同身体的各个部位。再者,对神的信就象一个女王,它的教义则如同女王的朝臣。正如这些朝臣对女王惟命是从,教义同样完全取决于信仰告白。至少从这信就能看出一个教会是如何理解圣言的。因为信仰会将它所吸收的一切仿佛用绳索那样捆住并拖向自己。若信仰是错的,它会奸淫其中的一切真理,滥用并歪曲它,以致人们在属灵事物上变得疯狂、神志不清。相反,若信仰是纯正的,那么整部圣言都会支持它,圣言的神,也就是主神救主,会将光芒倾泻在它上面,并向它呼出其神圣的同意,使人变得智慧。
在附录中还会看到,当今之信(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信三神,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它信一神)已熄灭了圣言之光,将主赶出教会,从而将教会的早晨变成了夜晚。这就是尼西亚公会前、以及后来尼西亚公会前后的异端邪说所做的事。但是,对于一个如主在约翰福音(10:1,9)所说的,不从门进入羊圈,而是从别处爬进去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呢?他们的讨论,就跟瞎子在白天行走,或能看见的人在黑夜里行走差不多。他们都看不到面前的壕沟,直到一头栽进去。例如,对于一个设立教皇职位、给死人封圣、把他们当成神来祈求,拜他们的像、发放赎罪券、分别圣餐等等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对于一个确立惨无人道的预定论邪说,并把它当成宗教保护神,堂而皇之地挂在教堂前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但是,我的朋友,请靠近圣言的神,从而靠近圣言自身,由此从门进入羊圈,即教会,你会得到启示。然后,你将如同站在山巅那样,不但亲眼看见绝大多数人在下面幽暗森林中的行踪,还能看到自己以前的行踪。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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