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7.(6)败坏整个基督教会的信就是由尼西亚公会和《亚他尼修信经》所定义的三一产生的。无论尼西亚的三一,还是亚他那修的三一,都是三神的三一。这一点从前面(172节)所引用的信经可以看出来。这就是当今教会之信的源头,即信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信父神会分配圣子、救主的功义,将它归于人;信圣子神调解和代求;信圣灵会通过将圣子的公义归给人而实现这种分配,并以使他称义、成圣和重生而盖印确认它。这就是当今的信,由此足以明显看出,如今所承认和敬拜的是三神的三位一体。
无论哪个教会,它的一切敬拜和一切信条都是从信流出的。因此,可以说,教会的信如何,它的教义就如何。由此可知,当今教会的信是信三神,故已败坏了教会中的一切事物。因为信是第一原则,教义则是衍生物,并且衍生物从第一原则得其本质。人若逐一检查这些教义,如关于神、基督位格、仁爱、悔改、重生、自由意志、拣选、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的作用等的教义,就会清楚看出,每个教义都包含三神的三一观。纵然表面上不明显,但它仍是源头,这些教义由此涌出。这样的测试虽无法在此进行,却有助于打开人们的眼睛,故我要给此书加一个附录,在附录中证明这一切。
教会关于神的信仰如同灵魂之于身体,而它的教义则如同身体的各个部位。再者,对神的信就象一个女王,它的教义则如同女王的朝臣。正如这些朝臣对女王惟命是从,教义同样完全取决于信仰告白。至少从这信就能看出一个教会是如何理解圣言的。因为信仰会将它所吸收的一切仿佛用绳索那样捆住并拖向自己。若信仰是错的,它会奸淫其中的一切真理,滥用并歪曲它,以致人们在属灵事物上变得疯狂、神志不清。相反,若信仰是纯正的,那么整部圣言都会支持它,圣言的神,也就是主神救主,会将光芒倾泻在它上面,并向它呼出其神圣的同意,使人变得智慧。
在附录中还会看到,当今之信(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信三神,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它信一神)已熄灭了圣言之光,将主赶出教会,从而将教会的早晨变成了夜晚。这就是尼西亚公会前、以及后来尼西亚公会前后的异端邪说所做的事。但是,对于一个如主在约翰福音(10:1,9)所说的,不从门进入羊圈,而是从别处爬进去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呢?他们的讨论,就跟瞎子在白天行走,或能看见的人在黑夜里行走差不多。他们都看不到面前的壕沟,直到一头栽进去。例如,对于一个设立教皇职位、给死人封圣、把他们当成神来祈求,拜他们的像、发放赎罪券、分别圣餐等等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对于一个确立惨无人道的预定论邪说,并把它当成宗教保护神,堂而皇之地挂在教堂前的公会,有何信赖可言?但是,我的朋友,请靠近圣言的神,从而靠近圣言自身,由此从门进入羊圈,即教会,你会得到启示。然后,你将如同站在山巅那样,不但亲眼看见绝大多数人在下面幽暗森林中的行踪,还能看到自己以前的行踪。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刚才(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吃”表示吸收(89节);他们所要吃的“肉”表示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20,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有学问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学问(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298, 820节)。“自主的、为奴的”表示那些凭自己知道的人和那些通过其他人知道的人(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处于大大小不同等级中的人(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要知道,若非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能从主拥有任何属灵的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处于天堂之光,其良善处于这光之热,除非理解或认知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与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得以形成;但不只是通过那些理解或认知上的真理,还通过照之的生活得以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真理的外在形式也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的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那些所提及之人的“肉”在此表示通过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良善。谁看不出此处“肉”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定有灵义,若无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若照着字义,而非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比物质还物质?
下列以西结书中的话与此类似: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和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所以,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显而易见,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约翰福音(6:51-58)所提及的“饼和酒”所表相同。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肉”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渴想你。(诗篇63:1)
我的心肠、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诗篇16:9)
你见赤身的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自己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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