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6.人怎能信赖教会的会议呢?因为他们并未直接靠近教会的神。教会不是主的身体,主是它的头吗?身体没了头,有什么用呢?有三个头在上面,并且接受讨论并传达指令的三个头的引导,这是什么样的身体呢?那么,启示(当唯独出于主时,它是属灵的,主是天堂与教会的神,同时是圣言的神)岂不变得越来越属世,最终变得感官化了吗?然后,它一嗅到具有内在形式的纯正神学真理,就会立刻将其逐出理性理解力的思维,就象扬场机将谷糠扬到空中一样。在这种状态下,谬误便取代真理,黑暗则取代光线。于是,这些人仿佛站在洞穴里,鼻梁上架着眼镜,手里拿着蜡烛,面对天堂之光中的属灵真理时就闭上眼帘,面对属肉体感觉的虚幻之光的感官印象时则睁开双眼。读圣言时也是如此,那时,头脑对着真理昏昏欲睡,对着虚假则完全清醒,就象启示录所描述的从海里升上来的野兽:口像狮子的口,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启示录13:2)。
在天堂,据说,当尼西亚公会达到目的时,主向门徒所预言的事就发生了:
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实际上,使徒教会曾像星空闪耀的一颗新星。但是,两次尼西亚会议之后,这个教会最终和后来的星辰一样,逐渐变暗、直至消失。根据天文学家的观测,这种事在世上时有发生。我们在圣言中读到:耶和华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书6:16)。所以,谁能靠近祂呢?祂不是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也就是说,祂不是降下来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以此成为这世界的光了吗(约翰福音1:9;12:46)?
谁看不出,靠近在自己光里的父神,就象乘上黎明的翅膀飞向太阳那样不可能?或像靠阳光而不靠食物活着那样不可能?又或像鸟儿在太空飞翔,或雄鹿在空中奔跑那样不可能?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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