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6.人怎能信赖教会的会议呢?因为他们并未直接靠近教会的神。教会不是主的身体,主是它的头吗?身体没了头,有什么用呢?有三个头在上面,并且接受讨论并传达指令的三个头的引导,这是什么样的身体呢?那么,启示(当唯独出于主时,它是属灵的,主是天堂与教会的神,同时是圣言的神)岂不变得越来越属世,最终变得感官化了吗?然后,它一嗅到具有内在形式的纯正神学真理,就会立刻将其逐出理性理解力的思维,就象扬场机将谷糠扬到空中一样。在这种状态下,谬误便取代真理,黑暗则取代光线。于是,这些人仿佛站在洞穴里,鼻梁上架着眼镜,手里拿着蜡烛,面对天堂之光中的属灵真理时就闭上眼帘,面对属肉体感觉的虚幻之光的感官印象时则睁开双眼。读圣言时也是如此,那时,头脑对着真理昏昏欲睡,对着虚假则完全清醒,就象启示录所描述的从海里升上来的野兽:口像狮子的口,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启示录13:2)。
在天堂,据说,当尼西亚公会达到目的时,主向门徒所预言的事就发生了:
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实际上,使徒教会曾像星空闪耀的一颗新星。但是,两次尼西亚会议之后,这个教会最终和后来的星辰一样,逐渐变暗、直至消失。根据天文学家的观测,这种事在世上时有发生。我们在圣言中读到:耶和华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书6:16)。所以,谁能靠近祂呢?祂不是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也就是说,祂不是降下来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以此成为这世界的光了吗(约翰福音1:9;12:46)?
谁看不出,靠近在自己光里的父神,就象乘上黎明的翅膀飞向太阳那样不可能?或像靠阳光而不靠食物活着那样不可能?又或像鸟儿在太空飞翔,或雄鹿在空中奔跑那样不可能?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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