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6.当这些议会不直接靠近教会的神时,人怎能信靠它们呢?教会不是主的身体,主不是它的头吗?没有头的身体算什么呢?有哪种身体会有三个头,人们在这三个头的指导下制定计划,做出决定,或提出建议,通过法令呢?光照(当它唯独来自主时,它是属灵的,主是天堂和教会的神,也是圣言的神)岂不变得越来越属世,最终变成感官的吗?然后,在内在形式上的真正神学真理,连一个都感知不到;相反,这样的真理会立刻从理性理解的思维中被逐出,就像糠秕被簸箕扬到空中一样。在这种状态下,谬误取代真理潜入心智,黑暗则取代光线。人们就像站在洞穴里,鼻梁上架着眼镜,手里拿着蜡烛,向天堂之光中的属灵真理闭上眼睛,向属于身体感官的虚幻之光的感官真理睁开眼睛。后来阅读圣言时也是如此;那时,心智对着真理就睡着,对着虚假则清醒;他们变得像启示录所描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
口像狮子的口,身体像豹的身体,脚像熊的脚。(启示录13:2)
在天堂,据说,当尼西亚议会结束时,主向门徒预言的事就发生了:
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事实上,使徒教会像一颗新星出现在星空中。但两次尼西亚议会之后,这个教会最终变得像变暗并消失不见的那颗星,这种现象实际上发生过几次,如天文学家在自然界所观察到的。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耶和华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书6:16)
那么除非祂住在可以靠近的光里,也就是说,除非祂降临,并取得一个人身,在人身中成为世界的光(约翰福音1:9; 12:46),否则谁能靠近祂呢?谁都能看出,接近在自己光中的耶和华父,就像乘上早晨的翅膀飞向太阳,或以阳光而不是以物质食物为食,或让一只鸟在以太中飞翔,让雄鹿在空中奔跑一样不可能。
426.众所周知,有些人做了在世人面前呈现为仁爱的形象,或说以仁爱的行为出现的善举,就以为并相信他们履行了仁爱的作为或行为,看待它们就像许多天主教徒看待赎罪券,认为它们赦免了他们的罪,或说他们由此从罪中洁净,配得上像真正重生的人一样被允许进入天堂;而事实上,他们却不把通奸、仇恨、报复、欺诈,以及他们随意放纵的肉体欲望视为罪。而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善行不就像天使与魔鬼聚在一起的画像,或装有毒蛇的青金石盒吗?如果那些避开刚才列出的邪恶,因为这些邪恶是仁爱的敌人,或仇恨仁爱的人做这些善举,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然而,这些善举,尤其向穷人和乞丐施舍,在许多方面是有好处的;因为通过它们,男孩和女孩、男仆和女仆,以及总体上所有心思简单的人,都被引入仁爱。这些行为就是仁爱的外在,他们通过这些外在被引入仁爱的义务,或说被培养行使仁爱,因为这些是仁爱的雏形,起初就像未成熟的果实。但对那些后来在关于仁爱和信仰的正确知识上被完善的人来说,这些行为就像成熟的果实。现在他们将之前以简单的心思所做的作为或行为仅视为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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