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5

175.使徒教会对永

175.使徒教会对永恒的位格或三位格的三一一无所知,这一点从使徒教会的教义,即所谓的《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包含这些话:
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创造者。我信耶稣基督,祂的独生子,我们的主;祂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
这里没有提到什么永恒的子,只说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子。因为他们从使徒知道,耶稣基督是真神(约翰一书5:20);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使徒传讲要信祂(使徒行传20:21);祂拥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诠释启示录 #213

213.“知道我已经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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