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使徒教会对来自永恒的三个位格,或三位格的三位一体一无所知,这一点从使徒教会的信经清楚看出来,该信经被称为《使徒信经》,其中有这些话:“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创造者;我信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我们的主,祂因着圣灵感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这里没有提到自永恒所生的儿子,只提到因着圣灵感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使徒那里知道:
耶稣基督是真神。(约翰一书5:20)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使徒传讲对祂的信仰。(使徒行传20:21)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马太福音28:18)
423.这是仁爱本身,因为仁爱可以定义为每天并不断地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个体的邻舍行善,也向集体的邻舍行善。这只有通过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的良善和公义才能实现,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日常工作。甚至当他没有积极行善时,行善仍不断占据他的心智,是他的思维和意图的对象。如此行使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形式上的仁爱,或仁爱的化身;因为公义和忠诚形成了他的心智,对它们的行使则形成了他的身体;随着时间推移,他因如此获得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与仁爱有关的东西。这样的人最终成为圣言所说的那些人,即:他们有写在心上的律法(耶利米书31:33)。他们也不将功德置于自己的作为或行为,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功德,只会想到责任,这是每个好公民都应该履行的。然而,人根本不能凭自己出于属灵的公义和忠诚来行事;因为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种为自己和世界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但没有人继承为了良善和公义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因此,只有那些敬拜主,当出于自己行事时,就出于祂行事的人获得了属灵的仁爱,并通过习惯行使这仁爱而充满它,或把它变成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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