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5

175.使徒教会对永

175.使徒教会对永恒的位格或三位格的三一一无所知,这一点从使徒教会的教义,即所谓的《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包含这些话:
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创造者。我信耶稣基督,祂的独生子,我们的主;祂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
这里没有提到什么永恒的子,只说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子。因为他们从使徒知道,耶稣基督是真神(约翰一书5:20);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使徒传讲要信祂(使徒行传20:21);祂拥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